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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18-0217

网址: www.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18-0217

项目名称: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21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1、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报名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关于公共资源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2、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 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5、 对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只接受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后须登录银行网页将投标保证金绑定本项目,方为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程序。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并绑定。

6、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7、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8、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录入报名投标信息时,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11、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12、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13、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18-0217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子项目1:人民币1844200元 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子项目2:人民币1461500元

最高限价:子项目1:人民币1844200元,子项目2:人民币1461500元

四、采购数量:2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以下2个子项目,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中标顺序为子项目1、子项目2。

子项目1应用系统咨询和运维服务采购: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应用系统咨询服务; 2)系统运行维护服务;3)系统二次开发服务;4)中间件和数据库维护;5)系统云平台迁移。

子项目2基础设施维护及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采购: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提供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含11个正局级单位、1个正局级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3个正处级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系统的基础设施维护、其他服务(包括域优化服务、信息安全服务、虚拟化维护、工具软件维保服务等)。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三)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四)对要求原型演示或答辩的项目,请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报名前,供应商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3月21日公告之时至2018年4月10日 23:59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子项目1:

   (一) 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子项目2:

   (一) 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21日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4月11日 9:00。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 9:00。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18年4月11日 9:00-2018年4月11日 10:00。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8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子项目1: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信息化办公室

   联 系 人:梁志萍 联系电话:(020)83232341

   201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资产运维采购项目子项目2: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信息化办公室

   联 系 人:梁志萍 联系电话:(020)8323234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2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4.政府采购招标部(采购文件咨询):高强(020)28866112

5.政府采购交易部(项目开标、评审咨询):(020)28866425

6.政府采购审核部(质疑受理):(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1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名词解释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简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交易中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 投标人:是指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5.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6.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8.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

2、 一般要求

(1)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投标总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标准,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下表: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购额≤100万元

1.2%

1.2%

0.8%

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

0.88%

0.64%

0.56%

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

0.64%

0.36%

0.44%

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

0.4%

0.2%

0.28%

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

0.2%

0.08%

0.16%

1亿元<采购额≤5亿元

0.04%

0.04%

0.04%

5亿元<采购额≤10亿元

0.028%

0.028%

0.028%

10亿元<采购额≤50亿元

0.0064%

0.0064%

0.0064%

50亿元<采购额≤100亿元

0.0048%

0.0048%

0.0048%

采购额≥100亿元

0.0032%

0.0032%

0.0032%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采购人(或中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 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个人银行借记卡或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采购人支付的:采购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选定支付交费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个人银行借记卡或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交费:采购人(或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采购人(或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采购人(或中标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采购人(或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3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陆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 关于联合体投标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时,应以主体方名义报名,并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签署方一致。

5.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 业绩、奖项等的认定和评分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不明确或难以明确以哪一方计算评分情况时,则按主体方情况评分。商务评分中对“不良信用记录的扣分”按联合体各成员情况打分,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按主体方情况打分。(如第二章采购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

8.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9)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 质疑与投诉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7)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8)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请自行在“交易中心主页-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下载

(9)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4、 投标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 如有对多个子项目投标的,要对每个子项目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5.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6.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8.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9.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1.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2)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完成投标报名。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且交易中心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4)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全部为核心产品。

★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请投标人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投标人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凡属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请投标人尽可能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包含以下2个子项目,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中标顺序为子项目1、子项目2。

子项目1应用系统咨询和运维服务采购: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应用系统咨询服务; 2)系统运行维护服务;3)系统二次开发服务;4)中间件和数据库维护;5)系统云平台迁移。

子项目2基础设施维护及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采购: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提供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含11个正局级单位、1个正局级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3个正处级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系统的基础设施维护、其他服务(包括域优化服务、信息安全服务、虚拟化维护、工具软件维保服务等)。

子项目1:应用系统咨询和运维服务

★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为期十二个月的维护服务。

1、 项目背景

经过十几年的建设,目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信息化建设已取得显著的进展,网络基础建设和软硬件的基础建设有了较大的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和重点业务系统的应用建设也获得一定的成绩,现已建成或在建涵盖应用支撑层(通用的框架、产品和工具)、应用系统层(代表业务域)、应用系统层(监督业务域)、应用系统层(立法业务域)、应用系统层(会议业务域)、应用系统层(机关工作业务域)的工具软件和应用系统约40余个,包括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门户、预算联网监督、公文处理系统、会议阅文、代表履职、代表议案建议等一批重点业务系统相继投入使用。

但由于应用系统多,覆盖范围较广,对系统稳定性、安全性和实时性要求高,运维压力和难度大。各应用系统服务范围涉及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工作人员、关联单位(含党委、政府和政协等关联单位、上下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等,电话和现场服务量大,响应及时性要求高,亟需建立并持续完善统一的运维管理服务流程与制度,结合外包服务商的整体服务,有效加强对运维信息系统的日常监控、问题处理、服务流程控制、配置管理、优化升级等工作,逐步建立成熟、高效、完善的运维管理体系和健全的运维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系统的平稳高效运行。

2、 项目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应用系统咨询和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 服务期限、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

2、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应用系统咨询服务:

包括新建(在建)系统的咨询服务和建成在运行系统的咨询服务。

2) 统一服务台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为市人大在用所有应用系统维护服务进行整体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统一运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运维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和细化、制定服务规范、服务监控、整体运维协调等。

3)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主要包括前端软件桌面维护和后端系统运行维护。(1)前端桌面维护主要包括用户使用咨询、用户培训(如现场个别功能点演示)、用户报障等服务请求处理、技术支持、特殊统计查询、收集归类用户提出问题(含意见建议)。(2)后端系统运行维护主要包括系统性能日常维护、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及预警、系统部署及调试、应用软件业务定制服务、纠错性程序修改、数据库维护、中间件维护、数据库备份、应急服务,协助用户进行信息系统软件更新发布管理、业务及流程数据修改、后台服务器配置信息管理,总结更新软件维护服务知识库等。

4) 系统二次开发服务:

基于原开发系统框架,主要为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用户体验感和针对突发的业务变化产生的新需求而进行二次开发服务。

5) 信息资源维护

维护本期项目范围内业务系统所需的数据录入、处理、备份、迁移、更新等服务。

6) 中间件和数据库维护:

中间件和数据库的维护和调优,提供统一集中的数据库集群提供数据库管理员(DBA)服务。

7) 电子政务云迁移服务

按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所有应用系统迁移至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工作。

3、 系统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以下系统

类别

主要系统名称

上线运行时间

用户范围

应用支撑层(通用的框架、产品和工具)

业务架构基础平台

统一认证中心

2014年12月

面向应用层各业务系统提供服务,涉及用户包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镇街人大工作人员、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关联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

统一机构、用户和权限管理系统

2014年12月

统一安全中心

2014年12月

统一日志审计中心

2014年12月

统一流程引擎

2014年12月

数据总线

2015年10月

工作门户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

消息中心

2016年10月

统一待办中心

2017年7月

信息门户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

统一帮助中心

2017年7月

统一报表中心

2017年7月

其他

统一内容管理系统

2014年12月

统一短信平台

2014年12月

用户数据分发系统

2015年10月

邮件信息同步系统

2016年12月

电子邮件服务

2016年12月

应用系统层(代表履职服务业务域)

代表换届选举管理子系统

2015年12月

市人大代表(含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区两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代表信息管理系统

2016年11月

市人大代表(含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代表履职管理子系统(含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

2015年9月

市人大代表(含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区两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代表议案建议管理子系统(新版)

2016年12月

市人大代表(含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区两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代表进社区管理子系统

2015年7月

市人大代表(含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区镇(街)三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代表考勤子系统

2017年5月

市区两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代表远程培训子系统建设

2016年12月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平台子系统

2016年11月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代表邮箱(新版)

2016年12月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应用系统层(监督业务域)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子系统

2015年12月(一期)

2017年6月(二期)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等

人大督查督办子系统

2017年1月

关联政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等

人大司法在线监督系统

2017年9月

(一期)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等

人大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2016年12月

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应用系统层(立法业务域)

立法工作管理子系统

2012年4月

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应用系统层(人事任免业务域)

人事任免系统

2016年12月

“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应用系统层(会议信息服务域)

会务工作管理子系统

2012年6月

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各与会单位人员

常委会会议电子阅文系统

2012年9月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列席单位负责同志

代表大会电子阅文子系统

2015年12月

市人大代表、各列席单位负责同志

多媒体录播子系统

2007年4月

市人大工作人员

应用系统层(机关综合业务域)

公文处理子系统

2010年1月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

公文交换子系统

2010年10月

移动办文子系统

2017年10月

泰坦档案管理系统

2009年4月

离退休干部管理子系统

2009年4月

图片资源管理子系统

2013年3月

请休假管理子系统

2013年10月

资产管理子系统

2012年1月

信息化运维管理子系统

2012年1月

其他

人大门户网站

2006年1月

社会公众

人大官方微信

2015年9月

社会公众

人大微门户

2016年12月

社会公众

3、 项目需求

(1) 应用系统咨询服务

1、 对于新建(在建)系统的咨询服务。

(1)总体要求:全面参与采购人各新建子项目需求调研、开发、测试、部署阶段,指导开发单位对业务现状、信息化现状全面地调研、梳理,在充分考虑现有系统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面向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意见。协助采购人审核系统建设的详细需求,确保系统建设满足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的总体设计要求以及业务发展的需求。协助采购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确保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效果,并协助采购人进行系统上线前后的组织实施管理等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 针对各在建项目,提出全面、科学、详实的项目总体项目管理计划建议,提出合理的项目管理目标,协助采购人编制必要的规章制度、控制方法与措施。

b. 协助采购人建立内部的工作流程和项目控制体系,提供一整套符合相关标准(如CMMI)的项目文档模板(包括软件工程)。

c. 建立定期对子项承包人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审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发商和集成商实施审查、审核、监督和评价。

d. 协助子项承包人改进内容开发活动和控制活动以满足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和技术要求。

e. 参加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重要里程碑交付物的评审,定期和不定期向采购人报告项目开发和管理状态。

f. 协助采购人对在建项目验收时承建单位提交的软件功能进行测试,保证各项功能满足业务需求,对所提交的源代码进行测试和验证,保证所提交的源代码真实、可用、规范。

g. 监督各子项目严格执行信息安全、质量、投资和进度等重要要素的控制。

h. 协助监督和评价监理的工作和绩效。

i. 辅助采购人进行项目决策并提供决策依据。

j.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培训采购人单位有关人员,确保项目实施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意识。

k. 代码移交阶段,为采购人源代码测试和代码审核服务提出专业意见。

2、 对于建成在运行系统的咨询服务。

(1) 全面收集运维过程中用户提出的BUG问题和新需求,定期总结、归类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依据国家信息技术服务等标准(如ITSS)协助采购人完善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2)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 依据国家信息技术服务等标准(如ITSS)提出完善采购人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的书面建议。

b. 全面收集并定期梳理在应用系统运维服务过程用户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分类汇总后每月形成文档提交给采购人。

c. 对于反复出现(一般指同类问题出现三次以上)的问题,应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书面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3、 在建、在运行系统对接平台咨询服务

按照市人大机关信息化总体规划,业务架构基础平台从各业务应用系统中把可复用的功能沉降并组织成为基础组件,以公共平台的方式提供一致的服务给各业务应用系统使用。因此,各业务系统上上线前需与业务架构基础平台进行对接。由于个业务系统对接人员存在技术素质参差不齐,对接平台机构接口等理解不一,在对接过程中往往提出大量的问题、疑问、咨询等,需要逐一进行解答和配合完成接入工作。

平台对接的范围包括但限于:单点登录登出、统一权限配置、统一日志推送、统一待办推送、统一流程引擎应用、统一短信发送、组织架构数据同步、业务系统嵌入平台UI、统一帮助中心、统一报表、企业总线注册等。

与第三方厂商对接前,需确定当次对接内容;对接完成后,需将结果反馈回业主单位;对接内容、对接后反馈应让第三方厂商详细说明,并保持业主单位、运维单位和第三方厂商之间信息的及时共享。

列席第三方开发商项目会议,协助业务单位跟进第三方厂商业务系统上线和接入工作,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反馈给业主单位。

(2) 统一服务台管理

1、 总体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为市人大在用所有应用系统维护服务进行整体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统一运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运维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和细化、制定服务规范、服务监控、整体运维协调等。

2、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基于ITIL(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ITSS(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和CMMI(软件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要求,建立切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IT运维现状的运维服务管理流程和考核指标,建立事件、问题、变更、发布、可用性、连续性管理流程;

(2) 整合内外运维力量,统一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应用系统运维工作开展,统一调度和管理接障人员,驻场运维人员、二线运维支持人员,形成运维合力。所有用户反馈的应用系统相关问题,均应由驻场项目经理牵头统一协调解决,所有相关一二线运维资源和人员均应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考评;

(3) 接受通过电话、QQ等用户报障请求,简明扼要记录问题要点,根据采购人问题分级进行响应;

(4) 跟踪问题处理进度,及时反馈和沟通直至问题关闭,同时将问题处理进度及时通过电话、信息等有效方式通知用户。

(5) 将报障请求(含咨询、问题、意见、建议等)及时录入系统,并可实时跟踪问题处理进度。定期对用户事件按不同类型进行统计分析,为运维决策提供依据,并为绩效考核提供参考。

(6) 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细化考核指标,按月度或季度对运维团队进行考评,定期通报

3、 服务台管理要求:

在本项目服务管理需遵循和参考参照ITSS(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CMMI(软件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借助成熟运维管理平台(由供应商合同期内租借给采购人或在采购人基于J2EE平台自主开发的运维平台上定制开发)管理日常运维工作。本期服务台管理内容包括:

(1) 服务台管理

由供应商委派专业服务台人员组成采购人现场服务工作的服务台。所有运维服务都要通过服务台为用户提供单点联系,解答用户的相关问题和需求,或为用户寻求相应的支持人员。负责接收、登记、分类、派发、协调、跟踪、回访和文档管理等服务台工作。具体而言:

a  供应商建设/管理的统一报障受理平台,受理用户所有服务请求;

b  对于用户的服务请求进行分析处理;

c  跟踪处理进度,验证问题处理结果,确保服务时效;

d  及时进行用户回访,调查用户满意度;

e  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发出二周内编制《应用系统统一服务台运行手册》,描述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确定服务级别、事件分类、事件解决方案和处理,事件状态追踪和沟通、事件处理结果确认以及用户满意度评估等内容。

(2) 可用性管理

根据运维目标针对各软硬件系统、设施制定使用、维护、操作规范,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分析各系统风险点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和优化方案,提高机房的可用性。要求供应商在一个月内提交符合实际需求的完备的《运维服务流程》、《日常巡检流程》、《值班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流程和制度文本。

(3) 事件管理

事件管理流程是事件驱动的日常流程。服务台接收到的事件主要包括故障和服务请求。事件管理负责事件的分析、诊断、修复,其主要目标是尽可能快地解决故障,以恢复受影响的业务。要求在维护和管理过程中,准确记载故障发生时间、响应时间、解决时间等重要时间点,以便进行信息化资产可用性的统计,这些统计数据为信息化资产的服务管理、绩效管理、服务水平管理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

提供事件(事件指影响采购人正常业务运行的业务系统停摆等影响范围较广的事情)处理过程文档及解决方案: 在事件处理后1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做事故处理报告。在事故处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整体事件处理过程绘制成书面报告交付给客户,协助客户形成事故紧急预案。

(4) 配置和变更管理

针对本项目实施所涉及和产生的包括系统资料、规章制度、系统运行要求、运行数据、实施记录等所有与项目有关的信息数据应该进行及时的整理、保存,并根据其关联性形成目录便于查询。各个流程提请的变更,必须通过规范化的变更管理流程进行管理和控制,以免变更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供应商项目组应指定一名变更管理员,对设备状态、设备配置、软件配置、流程修改和制度调整等方面的变更申请、按照既定的变更管理流程,进行变更的审核和审批。涉及的规范性文档有各类《运维管理手册》、各种《系统设置要求》、各类《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流程》、《运行数据记录》、《故障分析报告及优化方案》等。

(5) 人员管理

根据岗位需要和项目要求,配备具体相关技能、资格证书及资历的服务人员,并制定完善的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制度,保证服务人员的精神面貌、服务水平。供应商应在项目管理中建立完备的《运维人员管理制度》和《人员考评机制》。

(6) 沟通管理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总结和报告制度。每周、月、季度、半年度、年度都要对本项目涉及的信息化设备和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形成分析报表。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上一月度的《运维服务记录表》和《运维服务月报》报采购人备案;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下午,举行一次服务项目月度例会,服务方的项目经理及用户方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听取用户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在会议后两天内向用户递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内容应该包括整改计划、整改内容等,整改报告在下月月度例会时再次递交给用户评价。

(7) 知识库管理

服务方负责积累、丰富运维知识库,并根据日常运维管理工作进行整理、汇总、归纳、和更新。维护工程师每周提交技术文档,并由服务台将技术资料整理后输入到知识库系统中,项目服务人员可从系统中找到相应的技术资料,提高日常维护的工作效率,一般用户可以通过查询IT知识库,提高用户的操作水平及技能。编制维护手册(建立相应的系统检测指南,规范系统检测步骤),建立完备的维护过程文档资料,统一格式、做好分类,最终建成维护文档库(利用日常积累的故障及解决方案对系统现状进行预先判断)。

(3)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1、 总体要求:

提供相当于原开发商的运行维护服务,即提供相当于原开发商工程师到采购人现场维护,一般要求供应商具备自行完成上述要求的维保工作,如供应商需协调原软件开发商或其他第三方进行维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除部分平台底层源代码和工具底层源代码外,采购人提供所运维业务应用系统的源代码(详见下表)。

类别

主要系统名称

上线运行时间

是否原开发商维保期内

是否提供原代码

应用支撑层(通用的框架、产品和工具)

业务架构基础平台

统一认证中心

2014年12月

提供

统一机构、用户和权限管理系统

2014年12月

提供

统一安全中心

2014年12月

提供

统一日志审计中心

2014年12月

提供

统一流程引擎

2014年12月

提供

数据总线

2015年10月

提供

工作门户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

提供

消息中心

2016年10月

提供

统一待办中心

2017年7月

提供

信息门户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

提供

统一帮助中心

2017年7月

提供

统一报表中心

2017年7月

不提供

其他

统一内容管理系统

2014年12月

提供

统一短信平台

2014年12月

提供

用户数据分发系统

2015年10月

提供

邮件信息同步系统

2016年12月

提供

电子邮件服务

2016年12月

不提供

应用系统层(代表履职服务业务域)

代表换届选举管理子系统

2015年12月

提供

代表信息管理系统

2016年11月

提供

代表履职管理子系统(含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

2015年9月

提供

代表议案建议管理子系统(新版)

2016年12月

提供

代表进社区管理子系统

2015年7月

提供

代表考勤子系统

2017年5月

提供

代表远程培训子系统建设

2016年12月

提供

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平台子系统

2016年11月

提供

代表邮箱(新版)

2016年12月

不提供

应用系统层(监督业务域)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子系统

2017年6月

(二期)

提供

人大督查督办子系统

2017年1月

提供

人大司法在线监督系统

2017年9月

提供

人大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2016年12月

提供

应用系统层(立法业务域)

立法工作管理子系统

2012年4月

提供

应用系统层(人事任免业务域)

人事任免系统

2016年12月

提供

应用系统层(会议信息服务域)

会务工作管理子系统

2012年6月

提供

常委会会议电子阅文系统

2012年9月

不提供

代表大会电子阅文子系统

2015年12月

不提供

多媒体录播子系统

2007年4月

提供

应用系统层(机关综合业务域)

公文处理子系统

2010年1月

部分提供

公文交换子系统

2010年10月

部分提供

移动办文子系统

2017年10月

提供

泰坦档案管理系统

2009年4月

不提供

离退休干部管理子系统

2009年4月

提供

图片资源管理子系统

2013年3月

不提供

请休假管理子系统

2013年10月

提供

资产管理子系统

2012年1月

提供

信息化运维管理子系统

2012年1月

提供

其他

人大门户网站

2006年1月

提供

人大官方微信

2015年9月

部分提供

人大微门户

2016年12月

提供

备注:上表注明可提供源代码的系统提供源代码均为项目验收时提供的源码。提供的源代码不得外带,承建方应在采购人工作场所或其他受控环境下进行迭代开发。

2、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前端软件桌面维护和后端系统运行维护。(1)前端桌面维护主要包括用户使用咨询、用户培训(如现场个别功能点演示)、用户报障等服务请求处理、技术支持、特殊统计查询、收集归类用户提出问题(含意见建议)。(2)后端系统运行维护主要包括系统性能日常维护、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及预警、系统部署及调试、应用软件业务定制服务、纠错性程序修改、数据库维护、中间件维护、数据库备份、应急服务,协助用户进行信息系统软件更新发布管理、业务及流程数据修改、后台服务器配置信息管理,总结更新软件维护服务知识库等。

3、 各子系统运维要求:

(1) 机关公文处理和公文交换系统维护(核心系统)

机关公文处理和交换系统是实现机关高效办文的关键信息系统,集成了外部公文交换、内部公文办理、电子公章管理、归档公文管理等事务管理功能,同时根据统一办公集成环境规范统一分配权限,实现单点登陆。

市人大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平台公文处理子系统从2010年开始正式上线使用,自上线以来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除故障和停机维护外)至今,公文交换子系统为2014年正式上线运行。主要使用部门为市人大机关各工作部门(含办公厅、各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市依法治市办和下属事业单位)。现阶段系统维护工作主要由业主单位、运维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完成。要求至少保障5*10小时不间断运行。目前市人大机关单位已经使用的办公协同系统由于超过了原售后免费服务期,需要进行第三方维护,主要内容如下:

类别

服务项目

总体

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说明

前端软件桌面维护方面

技术咨询和用户现场操作指导

驻场保障

要求5*8小时驻场保障,10分钟内响应用户要求并到达现场,解答用户操作问题。

要求记录技术咨询过程和搜集用户提出新需求,并每周提交服务事项清单和用户需求列表。

培训服务

必要时进行

培训服务是指遇到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政策调整时,系统操作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的针对性的业务操作培训;组织新到岗用户进行业务系统操作培训。

统计查询

定期或必要时

主要包括:(1)每月(季)定期使用情况(收文发情况、用户使用情况排名、公文交换情况)等统计;(2)根据用户需求,对本系统其他情况进行统计;

意见建议收集

定期进行

对用户使用过程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分类汇总、统计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后端系统运行维护

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及预警

实时监测

5*10小时(工作八小时外加上班前一小时加下班后一小时)驻场实时监测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根据需要提供监测数据。

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驻场保障

机关协同办公子系统属关键业务系统,故障检测和排除需求如下:

1. 提供5*10小时驻场服务。达到100%的用户响应度,(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须提供现场服务);

2. 服务可用性:7×24小时内95%可用;

3. 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

4. 到达现场时间:工作时间10分钟;非工作时间2小时;

5. 平均业务恢复时间:2小时;

6. 最大业务恢复时间:4小时。

后端系统运行维护

系统性能日常维护

定期巡检

1. 要求每日两次巡检(上午9:00和下午15:00),每周向客户提供巡检维护报告;

2. 负责软件的资产及版本管理;

3. 根据漏洞扫描和安全测评结果,定期进行升级;

4. 定期进行日志检查分析、错误分析及统计,对每次出现的系统故障(含系统服务器端软件错误、客户端软件错误、数据错误等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预警要求。

系统重部署及调试

根据客户需求将业务系统重部署及调试安装

1. 维护人员在得知客户有新应用需要进行上线处理或系统需重新迁移部署时,应在4小时内抵达现场协助客户进行业务系统的重部署及调试安装;

2. 开展升级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搭建,代码测试和修改,运行环境升级后的版本测试以及部署;

3. 维护服务用户满意度不低于95%。

系统性能优化

定期优化

1. 根据业务应用系统实际需要,定期开展数据分离、数据优化、代码适应性优化和系统优化等操作。

2. 要求因性能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如宕机、访问异常缓慢等)次数不超过2次/月。

数据库监控与维护

定期或按需开展

提交本系统数据库规划报告;按需进行数据库升级和安装配置服务;每日对数据库负载情况进行监控;每季度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健康巡检;根据应用压力的变化开展性能评估及调优;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故障诊断和检修;根据用户需要开展数据整合处理和数据库迁移服务。

数据维护

定期开展

定期统计数据运维状况,保证录入数据的标准性。对不符合规范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数据运维,并深入查找数据运维的原因,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前端业务应用功能,降低数据运维的数量,减少和避免后台数据修改。

数据备份

定时备份

每天对数据进行增量备份,每周对数据进行全备份,保障数据安全。每次升级前对程序进行备份。

中间件维护

定期开展

定期收集中间件配置文件、日志信息,并对中间件性能进行调优。

后端系统运行维护

应用软件业务定制服务

定期开展

1. 组织架构信息维护:包括内设部门、下属单位、站临时机构的名称、组织结构、办公电话、传真、邮箱、部门主要领导和干部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邮箱;

2. 用户属性维护:包括账号,姓名,所属部门,职务,系统角色;

3. 公文表单信息维护:包括呈批表单样式、字段名称、与数据库关联、字段操作权限;

4. 流程信息维护:包括办文办事流程结构、流程节点名称、处理角色及操作权限、关联表单、正文、附件及相关资料;

5. 定期开展OA流程梳理,根据需要实时调整业务审批流程;

6. 每月按照要求统计OA系统用户访问和各部门办文情况汇总表;

7. 对OA系统的公文进行归档(对历史的文档以年度一次进行归档)操作。归档后服务提供商需要提交归档报告。

测试环境维护

按需开展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搭建与生产环境相似的测试和培训环境,并同步更新维护测试环境,保证每次系统补丁升级前现在测试环境进行。

应急服务

按需开展

编制本系统应急预案;紧急情况发生时,根据预案开展应急服务。

(2) 市人大门户网站维护(核心系统)

市人大机关单位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rd.gz.cn)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总平台,以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服务代表、资料管理、对外宣传、信息交流为主要内容。门户网站始建于2009年,于2013年进行了升级改造。提供网站后台源代码。

门户网站要求提供相当于原厂的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服务项目

总体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说明

1

系统运行

状态监控

及预警

实时监测

7*24小时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监测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根据需要提供监控报表。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 网站连通性检测,即可登陆性检测;

2. 主要应用功能可用性检测;

3. 链接有效性检测;

4. 敏感字符过滤检测。

2

系统故障

检测及排

驻场保障

1、工作时间提供5*8小时驻场服务。达到100%的用户响应度;

2、 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须提供现场服务;

3、 到达现场时间:工作时间10分钟;非工作时间1.5小时;

3

系统性能日常维护

定期巡检

系统连通性巡检:

1、测试所有等级页面是否能够正常打开;

2、测试网站视频、图片是否能够正常打开;

3、测试所有外链是否能够正常打开;

4、测试搜索功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以上操作要求每天进行2次,并进行记录,每周报机关信息化办公室检查。

数据库和中间件巡检:

1、查看数据量较大的表中数据量多少,是否需要做数据备份清理;

2、查看日志文件的记录是否正常,日志文件大小是否超标,是否需要备份清理;

3、查看错误日志文件,是否异常的错误出现;

4、查看表空间使用情况,是否需要做空间扩容;

5、查看服务器资源使用情况,数据库服务器的压力是否正常等等。

以上操作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1次,并进行记录,每周报机关信息化办公室检查。

4

系统重部署及调试

根据客户需求将业务系统重部署及调试安装。

维护人员在得知客户有新应用需要进行上线处理或系统需重新迁移部署时,应在4小时内抵达现场协助客户进行存储系统的重部署及调试安装。

5

数据备份

定时备份

1、 确定程序备份机制并备份程序;

2、 检查每日存储上的数据备份是否成功。

6

安全保障服务

定期进行

1、对信息安全运维公司扫描得出的系统漏洞进行修补;

2、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

7

安全应急响应服务

必要时服务

按照《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应急预案》配合开展安全事件应急

8

培训服务

每年度不超过两次

按用户需求不定期进行培训。

(3) 市人大微信公众号(核心系统)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是宣传人大制度,拓展开门立法渠道,服务人大代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市民沟通联系的重要信息系统。微信公众号始建于2015年6月,正式启用于2015年8月。提供部分源代码。

微信公众号要求提供相当于原厂的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服务项目

总体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说明

1

系统运行

状态监控

及预警

实时监测

7*24小时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监测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根据需要提供监控报表。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连通性检测,即可登陆性检测;

2、主要应用功能可用性检测;

3、链接有效性检测;

4、敏感字符过滤检测。

2

系统故障

检测及排

驻场保障

1、工作时间提供5*8小时驻场服务。达到100%的用户响应度;

2、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须提供现场服务;

3、到达现场时间:工作时间10分钟;非工作时间1.5小时;

3

系统性能日常维护

定期巡检

系统连通性巡检:

1、测试所有等级页面是否能够正常打开;

2、测试应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以上操作要求每天进行2次,并进行记录,每周报机关信息化办公室检查。

数据库和中间件巡检:

1、查看数据量较大的表中数据量多少,是否需要做数据备份清理;

2、查看日志文件的记录是否正常,日志文件大小是否超标,是否需要备份清理;

3、查看错误日志文件,是否异常的错误出现;

4、查看表空间使用情况,是否需要做空间扩容;

5、查看服务器资源使用情况,数据库服务器的压力是否正常等等。

以上操作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1次,并进行记录,每周报机关信息化办公室检查。

4

系统重部署及调试

根据客户需求将业务系统重部署及调试安装。

维护人员在得知客户有新应用需要进行上线处理或系统需重新迁移部署时,应在4小时内抵达现场协助客户进行存储系统的重部署及调试安装。维护服务用户满意度不低于95%;

5

数据备份

每日定时备份

确定程序和数据备份机制并备份程序;

6

安全保障服务

定期进行

1、对信息安全运维公司扫描得出的系统漏洞进行修补;

2、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

7

安全应急响应服务

必要时服务

按照《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应急预案》配合开展安全事件应急

8

培训服务

每年度不超过两次

按用户需求不定期进行培训。

(4) 业务架构基础平台维护(核心系统)

为解决随着业务系统应用深化,系统功能扩展、性能优化、功能细节完善等新需求不断出现;各信息系统资源和进程彼此独立,无法共享和协同,形成“信息孤岛”,在协同办公、数据整合共享和信息交换等方面有待加强,难于真正发挥信息化优势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3年起启动人大业务架构基础平台建设,对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权限管理,统一数据交换接口,对人大信息化业务系统进行协同调度并整合公共数据,在新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上开发新应用,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增值。

业务架构基础平台目前包括统一认证中心、统一机构、用户和权限管理系统、统一安全中心、统一日志审计中心、统一流程引擎、统一内容管理系统、统一短信平台、数据总线、用户数据分发系统、工作门户管理中心、信息门户管理中心等子系统,是在业务应用系统层之下的支撑框架。

类别

主要系统名称

上线运行时间

主要用户范围

应用支撑层(通用的框架、产品和工具)

业务架构基础平台

统一认证中心

2014年12月

面向应用层各业务系统提供服务,涉及用户包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镇街人大工作人员、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关联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

统一机构、用户和权限管理系统

2014年12月

统一安全中心

2014年12月

统一日志审计中心

2014年12月

统一流程引擎

2014年12月

企业数据总线

2015年10月

工作门户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

消息中心

2016年10月

统一待办中心

2017年7月

信息门户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

统一帮助中心

2017年7月

统一报表中心

2017年7月

其他

统一内容管理系统

2014年12月

统一短信平台

2014年12月

用户数据分发系统

2015年10月

邮件信息同步系统

2016年12月

电子邮件服务

2016年12月

自2014年以来陆续上线运行,为人大机关所有的应用系统提供统一认证等服务,涉及用户包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镇街人大工作人员、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关联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要求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该平台在2018年度需要进行第三方维护,主要内容如下:

类别

服务项目

总体

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说明

前端软件桌面维护方面

技术咨询和用户现场操作指导

驻场保障

要求5*8小时驻场保障,10分钟内响应用户要求并到达现场,解答用户操作问题。

要求记录技术咨询过程和搜集用户提出新需求,并每周提交服务事项清单和用户需求列表。

培训服务

必要时进行

培训服务是指遇到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政策调整时,系统操作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的针对性的业务操作培训;组织新到岗用户进行业务系统操作培训。

统计查询

定期或必要时

主要包括:(1)每月(季)各单位登录本平台使用情况、异常登录情况、与其他业务系统联调测试情况、向其他系统推送/分发数据情况、组织人员变化情况等统计;(2)每月各单位短信发送情况统计,以及短信平台资费情况统计等;(3)根据用户需求,对本系统其他情况进行统计;

意见建议收集

定期进行

对用户使用过程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分类汇总、统计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后端系统运行维护

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及预警

实时监测

7*24小时(其中5*10小时驻场,非上述时间需通过供应商提供的监控工具实时监测)实时监测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根据需要提供监测数据,非驻场监控时间应在2小时内达到现场。

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驻场保障

本关键支撑系统故障检测和排除需求如下:

1. 提供5*10小时驻场服务。达到100%的用户响应度,(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须提供现场服务);

2. 服务可用性:7×24小时内99%可用;

3. 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

4. 到达现场时间:工作时间10分钟;非工作时间2小时;

5. 平均业务恢复时间:2小时;

6. 最大业务恢复时间:4小时。

后端系统运行维护

系统性能日常维护

定期巡检

1. 要求每日两次巡检(上午9:00和下午15:00),每周向客户提供巡检维护报告;

2. 负责软件的资产及版本管理;

3. 根据漏洞扫描和安全测评结果,定期进行升级;

4. 定期进行日志检查分析、错误分析及统计,对每次出现的系统故障(含系统服务器端软件错误、客户端软件错误、数据错误等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预警要求。

系统重部署及调试

根据客户需求将业务系统重部署及调试安装

1. 维护人员在得知客户有新应用需要进行上线处理或系统需重新迁移部署时,应在4小时内抵达现场协助客户进行业务系统的重部署及调试安装;

2. 开展升级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搭建,代码测试和修改,运行环境升级后的版本测试以及部署;

3. 维护服务用户满意度不低于95%。

与其他系统的联调测试

按需开展

已接入系统升级和重新部署后,需与相应系统开展联调测试;

新系统接入时,需指导承建方按规范接入本基础平台,并与相关系统开展联调测试。

其他必要时开展的联调测试。

(备注:本项维护工作较大,需指定专人负责)

系统性能优化

定期优化

1. 根据业务应用系统实际需要,定期开展数据分离、数据优化、代码适应性优化和系统优化等操作。

2. 要求因性能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如宕机、访问异常缓慢等)次数不超过2次/月。

数据库监控与维护

定期或按需开展

提交本基础平台整体数据库规划报告;按需进行数据库升级和安装配置服务;每日对数据库负载情况进行监控;每季度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健康巡检;根据应用压力的变化开展性能评估及调优;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故障诊断和检修;根据用户需要开展数据整合处理和数据库迁移服务。

数据维护

定期开展

定期统计数据运维状况,保证录入数据的标准性。对不符合规范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数据运维,并深入查找数据运维的原因,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前端业务应用功能,降低数据运维的数量,减少和避免后台数据修改。

数据备份

定时备份

每天对数据进行增量备份,每周对数据进行全备份,保障数据安全。每次升级前对程序进行备份。

中间件维护

定期开展

定期收集中间件配置文件、日志信息,并对中间件性能进行调优。

后端系统运行维护

应用软件业务定制服务

按需开展

1. 组织架构信息维护:包括内设部门、下属单位、站临时机构的名称、组织结构、办公电话、传真、邮箱、部门主要领导和干部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邮箱;

2. 用户属性维护:包括账号,姓名,所属部门,职务,系统角色;

3. 统一流程引擎维护:包括流程结构、流程节点名称、处理角色及操作权限、关联表单、正文、附件及相关资料维护;定期开展OA流程梳理,根据需要实时调整业务审批流程;(注:目前接入统一流程引擎的应用包括代表业务域相关应用系统、业务架构基础平台相关应用系统,其他新建应用系统按计划需陆续接入)

4. 数据总线和用户数据分发系统维护:根据调试或正式运行要求临时或定时推送组织、机构、人员等公共信息,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对通过数据总线推送的各类数据进行维护(如核查准确性等)。

5. 其他维护:如因人员或权限变化引发的各子系统权限等调整(注:本项工作量较大且具有连续性,需指定专人负责持续跟进)。

测试环境维护

按需开展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搭建与生产环境相似的测试和培训环境,并同步更新维护测试环境,保证每次系统补丁升级前现在测试环境进行。

应急服务

按需开展

编制本系统应急预案;紧急情况发生时,根据预案开展应急服务。

(5) 请休假管理系统维护(核心系统)

请休假管理系统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请假业务的内部系统。系统始建于2013年,提供系统源代码。

请休假管理系统要求提供专人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服务项目

总体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说明

1

系统性能日常维护

定期巡检

系统连通性巡检:

1、查看系统登录页面是否能够正常访问,是否能够正常登陆;

2、测试所有等级菜单是否能够正常访问,打开页面;

3、测试所有内设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应用,包括页面正常打开,操作功能正常使用,无无法操作或页面无法显示现象;

4、测试系统响应速度。

以上操作要求每天进行2次,并进行记录,每周报机关信息化办公室检查。

数据库和中间件巡检:

1、查看数据量较大的表中数据量多少,是否需要做数据备份清理;

2、查看日志文件的记录是否正常,日志文件大小是否超标,是否需要备份清理;

3、查看错误日志文件,是否异常的错误出现;

4、查看表空间使用情况,是否需要做空间扩容;

5、查看服务器资源使用情况,数据库服务器的压力是否正常等等。

以上操作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1次,并进行记录,每周报机关信息化办公室检查。

2

系统重部署及调试

配合原厂安装

配合原厂人员按用户要求进行重新部署及调试。

3

数据备份

每日定时备份

查看自动备份的数据文件是否正常,备份任务运行是否正常;

4

安全保障服务

必要时服务

必要时配合原厂修复系统漏洞

5

安全应急响应服务

必要时服务

安全事件发生时配合信息安全运维公司开展安全事件应急

6

培训服务

每年度不超过十次

按用户需求不定期配合用户开展培训。

(6) 代表业务域相关系统维护(核心系统)

代表业务域相关系统(以下简称为代表综合管理系统)为密切代表和人大机关联系,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为代表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的业务系统集。主要包括代表换届选举管理、代表信息管理、代表履职管理(含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代表议案建议管理、代表进社区管理、代表考勤、代表远程培训、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平台、代表邮箱等子系统组成,除邮件系统外可提供系统源代码。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要求精神和全国人大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通过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拟继续推进代表业务域相关系统维护能力建设。

代表综合管理系统要求提供专人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类别

服务项目

总体

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说明

前端软件桌面维护方面

技术咨询和用户现场操作指导

驻场保障

要求5*8小时驻场保障,10分钟内响应用户要求并到达现场,解答用户操作问题。

要求记录技术咨询过程和搜集用户提出新需求,并每周提交服务事项清单和用户需求列表。

培训服务

必要时进行

培训服务是指遇到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政策调整时,系统操作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的针对性的业务操作培训;组织新到岗用户进行业务系统操作培训。

统计查询

定期或必要时

主要包括:(1)每月(季)各单位登录本平台使用情况、异常登录情况、与其他业务系统联调测试情况、向其他系统推送/分发数据情况、组织人员变化情况等统计;(2)每月各单位短信发送情况统计,以及短信平台资费情况统计等;(3)根据用户需求,对本系统其他情况进行统计;

意见建议收集

定期进行

对用户使用过程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分类汇总、统计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后端系统运行维护

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及预警

实时监测

7*24小时(其中5*10小时驻场,非上述时间需通过供应商提供的监控工具实时监测)实时监测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根据需要提供监测数据,非驻场监控时间应在2小时内达到现场。

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驻场保障

本关键支撑系统故障检测和排除需求如下:

提供5*10小时驻场服务。达到100%的用户响应度,(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须提供现场服务);

服务可用性:7×24小时内99%可用;

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

到达现场时间:工作时间10分钟;非工作时间2小时;

平均业务恢复时间:2小时;

最大业务恢复时间:4小时。

后端系统运行维护

系统性能日常维护

定期巡检

要求每日两次巡检(上午9:00和下午15:00),每周向客户提供巡检维护报告;

负责软件的资产及版本管理;

根据漏洞扫描和安全测评结果,定期进行升级;

定期进行日志检查分析、错误分析及统计,对每次出现的系统故障(含系统服务器端软件错误、客户端软件错误、数据错误等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预警要求。

系统重部署及调试

根据客户需求将业务系统重部署及调试安装

维护人员在得知客户有新应用需要进行上线处理或系统需重新迁移部署时,应在4小时内抵达现场协助客户进行业务系统的重部署及调试安装;

开展升级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搭建,代码测试和修改,运行环境升级后的版本测试以及部署;

维护服务用户满意度不低于95%。

系统性能优化

定期优化

根据业务应用系统实际需要,定期开展数据分离、数据优化、代码适应性优化和系统优化等操作。

要求因性能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如宕机、访问异常缓慢等)次数不超过2次/月。

数据库监控与维护

定期或按需开展

提交本基础平台整体数据库规划报告;按需进行数据库升级和安装配置服务;每日对数据库负载情况进行监控;每季度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健康巡检;根据应用压力的变化开展性能评估及调优;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故障诊断和检修;根据用户需要开展数据整合处理和数据库迁移服务。

数据维护

定期开展

定期统计数据运维状况,保证录入数据的标准性。对不符合规范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数据运维,并深入查找数据运维的原因,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前端业务应用功能,降低数据运维的数量,减少和避免后台数据修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代表信息管理子系统:新录入4000多名全国、省、市、区、乡镇人大代表信息;一年期内因代表辞去、罢免等代表出缺后的数据更新;

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平台子系统:代表联络站管理员权限配置和变动后权限修改;代表进社区信息的发布维护;与微信后台数据的联调处理;

代表履职子系统(含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对连任代表上届履职信息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