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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站代理 全程开启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C11026

采购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2019年12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磋商文件上注明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我司恕不接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二、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磋商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描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磋商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建议提前转账。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形式交纳响应(磋商)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保证金”信封中。

三、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供应商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报名资料参与正式磋商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五、请正确填写《首次报价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磋商项目需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

六、请仔细检查《报价函》、《首次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

七、建议将响应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

八、分公司参与磋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

九、供应商请注意区分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缴纳、退还的时效。

十、我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提交两份不同磋商响应方案的,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有关响应文件无效的规定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目 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4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7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23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38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46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60

第一章 目录60

第二章 资格审查文件62

2-1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2

第三章 响应文件部分63

3-1报价函63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64

3-3 首次报价一览表66

3-4 详细报价清单67

3-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8

3-6 采购人需求响应差异表70

3-7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71

第四章 商务部分72

4-1 业绩情况73

第五章 技术部分74

5-1 技术规格差异表75

第六章 其他部分76

6-1 保证金退还说明76

6-2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77

6-3 政策适用性说明78

6-4 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81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的委托,拟对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C11026

2、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4、 采购数量:1批

5、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台/套)

最高限价

(元)

交货期

备注

1

荧光定量PCR仪

1

1,200,000.00

合同签订后 国产产品30天,进口产品60天(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保证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通过。

进口产品

2

核酸提取仪

2

国产产品

3

高压灭菌锅

2

国产产品

4

移液枪

2

进口产品

5

生物安全柜

4

国产产品

6

离心机

1

进口产品

7

水浴锅

2

国产产品

8

旋涡振荡器

2

国产产品

9

核酸电泳仪

2

国产产品

10

恒温干燥箱

2

国产产品

11

病理组织切片机

2

国产产品

12

凝胶成像系统

1

国产产品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需求。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6、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14:45分。

9、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10、 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6日14:45分。

11、 磋商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12、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9日止。

13、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

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898-66961372

传真:/

邮编:57173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采购人名称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

2

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答疑及踏勘现场等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

4

磋商有效期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5

磋商保证金

小写: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6

请各供应商按以下银行账号将磋商保证金存进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并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写上项目编号:GZCQC1902HC11026。

收款单位: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账号:44001400808053000395;

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499678;

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磋商保证金”信封中。

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电子标书1份。

8

正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

保证金退还说明(原件)、保证金银行划款单(复印件)/《银行保函》(原件)/《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原件)一起封装,封套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保证金”等字样;磋商保证金银行划款单(原件)不用封装,当场审核后退还。

9

报价人数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0

磋商小组组成

本项目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1

评审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书面的评审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综合得分相同、评审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3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的招标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下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5%计算;100-500万元按1.1%计算…

(3)币种与《成交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按《交纳服务费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4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应在《缴费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采购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凭已盖银行收款章的进账单、成交供应商开具的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15

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以卖方商品合同总价5%向买方采购人交付履约保证金

16

政府采购价格扣除政策

1.关于中小企业响应

中小企业响应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响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响应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

4.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17

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价格扣除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3%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响应失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项目说明

2.1 资金性质、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 最高限价,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

2.3 磋商内容

(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3. 概念释义

3.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在采购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甲方或买方。为便于磋商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或业主。

3.3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5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6 响应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3.7 成交供应商:经合法招、磋商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

3.8 货物: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9 服务: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

3.10 磋商保证金:是指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不予退还的款项。

3.11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3.12 日期:指公历日。

3.13 时间:指北京时间。

3.14 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对供应商的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部分。

4.2 报名并获取纸质磋商文件且递交报价文件。

4.3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在评审过程中随时接受磋商小组就响应文件的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5.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5.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 本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凡标有“★”的地方,响应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7. 关于分公司磋商

分公司磋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关于公告发布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www.catas.cn)及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磋商

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品牌或者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制造商至少应达到三个品牌或三个制造商参与竞争,同一品牌产品可由多家代理商参加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0.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二)磋商文件

11. 磋商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包括: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磋商须知;

· 采购人需求;

· 合同草案;

· 响应文件格式;

· 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13.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同意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不改变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3.2 为提高竞争性磋商的效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磋商文件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通知招标采购单位,逾期质疑无效。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则视为供应商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13.3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4. 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5. 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方案说明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部分和技术文件。

16.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7. 报价函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报价函。

18. 报价说明

18.1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18.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

18.3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不是固定价的,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18.4 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供应商应自行增加正常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磋商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工具、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买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9. 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

19.1 磋商语言: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实质性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为准。

19.2 计量单位: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9.3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9.4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若项目含有多个包组,且供应商参与对多个包组磋商的,建议其响应文件的编制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9.5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9.6 本项目概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20.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2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磋商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无效。

20.2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来自本须知定义的合格的供应商。

21. 关于保证金

21.1 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21.2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1.3 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的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保证金。

21.4 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以保函形式提交。

21.5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请供应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将磋商保证金存进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4.5.1 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1 采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采购单位接受的其他格式;

2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3 有效期超过响应(磋商)有效期30天。

24.5.2采用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提交的:

1 采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采购单位接受的其他格式;

2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

3 有效期超过响应(磋商)有效期30天。

24.5.3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保证金”信封中。

21.6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或《政府采购响应(磋商)担保函》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1.7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该采购项目的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按《保证金退还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1.8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按《保证金退还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1.9 在下列情况下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成交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2. 磋商有效期

22.1 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2.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3.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3.1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标书(U盘),电子标书的文件格式要求用MS WORD/EXCEL简体中文版,电子标书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编号,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3.2 供应商应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目录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3.3 响应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一般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23.4 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响应文件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 正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

24.2 保证金退还说明(原件)、保证金银行划款单(复印件)/保证金担保函原件一起封装,封套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保证金”等字样;磋商保证金银行划款单(原件)不用封装,当场审核后退还。

24.3 封套上应注明: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保证金退还说明)

收件人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C11026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25. 迟交的响应文件

2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5.2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如供应商少于3名,采购代理机构将宣布本次采购失败,并原封退回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5.3 如果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6.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首次报价

27.1 供应商的首次报价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本环节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唱价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

27.2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签到证明其出席本次会议。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视为认可首次唱价结果。

(五)关于评审

28. 磋商小组

28.1 本次磋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

28.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先商务技术条件后价格的磋商,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磋商小组也可视实际情况确定磋商轮次(报价最多不超过3轮),并提交评审报告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28.3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磋商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专家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董事、监事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5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6 为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7 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8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中超过两名;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9. 磋商的原则

29.1 磋商小组将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磋商和评审工作。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最终评审和比较。如各评委结论不一致时,磋商小组的结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29.2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和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

29.3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30. 响应文件差异修正准则

响应文件出现差异时,磋商小组按以下修正原则及顺序对响应文件的差异进行修正:

1 首次报价唱读阶段,首次报价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 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磋商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8 对采购项目的关键、主要内容,报价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9 磋商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31. 响应文件的澄清

31.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31.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3 磋商小组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供应商的现象。

31.4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32.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数量要求

32.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通过了资格、符合性审查,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2.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3 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少于3家时,磋商小组宣布项目采购失败。

32.4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 家时,磋商小组可以继续进行评审活动或宣布项目采购失败。

32.5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六)关于成交供应商

34.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5. 磋商结果公告

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公告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收取。

36.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八)授予合同

37. 合同的订立

37.1 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但不得偏离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和实质性内容。

37.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合同原件备案。

38. 合同的履行

38.1 成交候选人采购人若遇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顺序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38.2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8.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关于询问、质疑

39. 关于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0. 关于质疑

40.1 质疑形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格式请在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0.2 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质疑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人:陈先生;质疑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e-mail:[email protected]

(十)关于投诉

41. 投诉形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以书面形式。采取口头或电话投诉的,应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述

1.1本项目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1.2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00.00元;凡超出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响应,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30天,进口产品60天(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保证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通过。

1.4供应商应对重要的商务条款或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号为关键条款,不满足则导致废标。带“▲”标注号为重要技术条款,在技术响应性评审表中做评分处理。

二、基本要求

2.1 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物是崭新的。

2.2 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人补充和澄清,否则,按项目的实际要求和采购人的理解执行。

2.3 任何与采购人需求的偏差都必须列入《技术规格差异表》中加以详细说明。

2.4 用户需求书所列数量为报价的共同基础,并且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2.5 除非有特别要求,本用户需求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都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实施的现行中国国家或其他公认的部颁、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等效或更优的其他国家的权威性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或业主认可的条款执行。

2.6 如果需求书中没有规定或未包括的标准和规范以及非现行的标准和规范或供应商实际使用的标准有不同,供应商必须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中文版或对用于替代的标准、规范与本招标文件选用标准、规范之间的明显差异点作出说明,并当推荐的标准和实施规范相当于或优于需求书的要求时,才可能为采购人接受。

2.7采购人尽最大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三、设备采购清单

3.1技术参数

设备采购清单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台/套)

单价最高限价

(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荧光定量PCR仪

1

210,000.00

1,200,000.00

进口产品

2

核酸提取仪

2

160,000.00

国产产品

3

高压灭菌锅

2

50,000.00

国产产品

4

移液枪

2

15,000.00

进口产品

5

生物安全柜

4

60,000.00

国产产品

6

离心机

1

48,000.00

进口产品

7

水浴锅

2

6,000.00

国产产品

8

旋涡振荡器

2

5,000.00

国产产品

9

核酸电泳仪

2

30,000.00

国产产品

10

恒温干燥箱

2

10,000.00

国产产品

11

病理组织切片机

2

50,000.00

国产产品

12

凝胶成像系统

1

50,000.00

国产产品

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荧光定量PCR仪、生物安全柜。

★2、进口仪器设备单台件投标价5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的,需提交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

项目详细需求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1

荧光定量PCR仪

一、配置

1、主机:1台;

2、电脑:1台;

3、软件:1套。

二、技术参数

1、珀耳帖效应系统,支持标准和快速运行模式;

2、光学系统:高亮度白光半导体光源;

3、荧光通道数:3色激发光通道和3色检测光通道,安装时已校准染料:FAM™,SYBR® Green I,VIC®,JUNand ROX™ dyes;

4、被动参照染料:软件支持ROX荧光校正去除移液误差;

5、模块规格:96孔0.2ml模块型,反应体系:10-100uL;

6、支持耗材:常规96孔(0.2 mL) 反应板与光学盖膜;8连管 (0.2mL) 条带与光学平盖;单管(0.2 mL) 与光学平盖;

▲7、温控模块最高升降温速率:3.5℃/秒;

8、样品升降温速度:≥1.8℃/秒;

9、温度范围:4℃~100℃;

10、温度均一性:+/- 0.4℃;

▲11、温度准确性:≤0.3℃;

▲12、支持HRM应用,高分辨熔解曲线分辨率:小至0.02℃;

13、数据同时采集:所有反应孔同时采集荧光数据,不同孔之间不存在时间差;

14、动态范围:10个对数的线性动态范围;

15、检测灵敏度:单拷贝检测/反应体系;

▲16、精密度(分辨率):最低可分辨1.5倍拷贝数差异,置信度≥99.5%;

17、内置互动触摸屏;

18、单机运行模式:可连接或不连接电脑,直接定义运行程序,并储存数据结果;

19、软件功能:

19.1支持云端服务器,可以用网络打开浏览器,使用云端服务器查看,分析,共享数据;

19.2云端服务器支持10GB的免费存储空间;

19.3设置向导/高级设置/快速启动;

19.4自动标准曲线建立;

19.5相对标准曲线;

19.6基因分型,数据和反应板读取;

19.7移液反应/反应体系设计;

19.8导出至excel,powerpoint,jpeg;

19.9可以进行远程查看分析数据;

19.10高级分析选项,每孔手动基线设定;

19.11产品查询;

19.12基于标准曲线的绝对定量Standard curve (absolute quantitation);

19.13相对标准曲线 Relative standard curve;

19.14基于比较Ct值的相对定量 Comparative Ct (relative quantitation);

19.15融解曲线分析 Melt curve analysis (as a standalone application);

19.16存在/不存在 Presence/Absence (Plus/minus);

19.17基于或非基于实时扩增的基因分型 Genotyping (with or without real-time amplification);

19.18基于荧光定量PCR的蛋白表达分析功能,并提供同品牌原厂试剂和专门分析软件;

19.19基于荧光定量PCR的Non-coding RNA和microRNA分析,并提供同品牌原厂试剂和专门分析软件;

19.20基于荧光定量PCR的基因拷贝数(CNV)分析,并提供同品牌原厂试剂和专门分析软件;

19.21基于荧光定量PCR的肿瘤稀有突变分析,可检测占背景野生型细胞0.1%的微量突变细胞或DNA,并提供同品牌原厂试剂和专门分析软件;

19.22基于荧光定量PCR的蛋白溶解曲线分析;单细胞基因分析(single cell analysis)。

2

核酸提取仪

一、配置

1、主机:1台。

二、技术参数

▲1、处理体积:20μL~1000μL;

2、样品通量:1~32;

▲3、磁珠回收率:≥95%;

4、孔板类型:96孔深孔板;

▲5、提取孔间差:CV小于3%;

6、磁棒:32根;

7、加热温度:可控温加热模块,可温控范围,室温至80℃;

8、震荡混合:3段可调式,并可随试剂体积设定行程;

9、试剂种类:磁珠法开放式平台;

10、操作界面:可触控屏幕;

11、内部程序:内建程序,可存储≥20组自定义程序;

12、程序管理:新建、编辑、删除模式程序;

13、紫外照射;

14、提取时间:30~60分钟/次。

3

高压灭菌锅

一、配置

1、主机:1台;

2、灭菌框:2个;

3、蒸汽接收杯:1个;

4、排水箱:1个;

5、排水管:1根;

6、抱箍:1个;

7、灭菌效果测试卡:30片(耗材);

8、排气阀(全开放用和慢开放用):各1个。

二、技术参数

▲1、罐体部分拥有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

▲2、随机提供主管部门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3、最高使用温度为135℃;

4、数码式操作控制面;

5、槽内温度及推移过程通过LED实时显示监测;

▲6、三重压力盖开启保护锁;

▲7、搭载定时开始和预热功能;

8、内腔不锈钢制作,厚度≥2.5mm;

▲9、GLP/GMP检测规则对应;

▲10、温度显示、控制精度:≤0.1℃;

使用温度范围:45~35℃;

45~80℃(预热温度);

45~60℃(保温);

65~100℃(溶解);

105~135℃(灭菌);

▲11、最高使用压力:≥0.26MPa,压力表和压力安全阀都可方便的进行拆卸,以便校验;

12、使用环境温度:5~35℃;

▲13、手动上下翻盖开启式(附有安全锁定机构);

14、其他配置用接口:样品传感器用(1/4),记录仪用(1/4),压力表用(电磁阀配管分支);

15、冷却风扇:轴流风扇马达;

16、控制器:微电脑PID控制,对话型输入型式;上下键数码设定显示;

17、定时功能(任意模式):定时0或者1分~99小时59分,分解能力:1分;

18、运行模式:器具灭菌模式,液体灭菌模式,灭菌保温模式,溶解模式,手动操作模式;

19、其他功能:键盘锁定功能、预约功能、记忆功能、预热功能、强制冷却功能、图形锁定功能、故障发生履历查阅(20件)、时间累计、时间显示、操作音ON/OFF设定功能;

20、安全装置:自诊断功能、传感器异常、SSR短路、加热器断线、空烧防止、排水箱未设置警告、压力盖锁定异常、内存异常、专门蒸汽接收杯、过电流漏电保护开关、异常时自动中止运行并进行蜂鸣警报和故障显示、独立防止过温功能、安全阀。

4

移液枪

一、配置

1、移液枪:1套,包括0.2~2.0µL,2.0~20µL,20~200µL,100~1000µL:各1支。

二、技术参数

1、外壳为光滑的耐腐蚀塑料设计;

2、可以整支消毒;

3、具备液量调节装置,可实现精确调节量程;

4、适合左/右手、大手/小手等操作;

5、具有量程显示窗;

6、移液器为活塞设计,低剂量确保移液器能将强力吹出挂壁溶液;

7、轻触吸头设计;只需轻轻一触即可彻底退出吸头;

8、防遗忘锁扣;

9、颜色标识,不同色彩标记不同的量程,易于辨识,可配合同样颜色标记的吸头配合使用;

5

生物安全柜

一、配置

1、主机:1台;

2、紫外灯:1组;

3、荧光灯:1组;

4、搁手架:2个;

5、可调高度支:架1个:。

二、技术参数

▲1、二级A2型生物安全柜,30%外排,70%循环,通过SFDA YY0569-2005标准认证;

▲2、适用于1、2、3级有害微生物样品操作,允许使用挥发性有毒化学物质及少量挥发性放射元素;

▲3、柜体为双层负压设计,负压排污地盘通过鼓风机吸入并迅速捕获室内空气,并分别通过下降和外排HEPA过滤器;

4、独立控制进风风速和下降风速;

▲5、采用直流无碳刷电机,正常运行电压范围90-250V;

6、25℃下热量输出约0.15kW;

▲7、采用HEPA过滤器,最易穿透颗粒过滤效率≥99.995%;

8、适合双人使用;

▲9、工作腔体由整块U型光滑钢板制成,圆角设计,无焊缝;表面为不反光聚酯涂层;

▲10、侧壁采用真空设计,无开孔、细缝及清洁死角;侧壁与排液槽密封连接为一体;

11、前窗10°倾斜,工作开口高度≥250mm,最大高度≥500 mm;采用双探头监控,具有声光报警;

12、前窗采用清洗位置安全设计,可下滑至手臂位置,操作者无须将头与身体探入柜内即可彻底清洁前窗;

13、柜体前方控制面板,可实时显示工作时间、风速等参数,有“红绿灯式”实时运行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主动报警;

14、前窗关闭后,节能模式自动启动,风速自动降低70%,实际能耗降低不小于90%;

15、紫外灯有0至24小时定时控制功能;

16、工作区内配有至少2个电源插座(后壁左右侧各一个),最大额定电流5A(带5A保险丝);配有至少6个插孔,最大可安装至少6个阀门;

17、噪音低于63dB;

18、荧光灯照度大于120fc(或1290 Lx);

6

离心机

一、配置

1、主机:1台;

2、24x2.0 ml转头:1个。

二、技术参数

▲1、最高转速:≥14800rpm,100rpm增减速;

2、最大离心力:≥21000g;

3、最大离心容量:24x1.5/2.0ml;

4、驱动系统:无碳刷免维护频率感应电机直接驱动;

5、控制系统:微处理器控制系统,带有背光的大屏幕LED数字显示;

6、运行时间控制:1~99分钟,1分钟递增;并具有快速离心及连续离心方式;

▲7、温度控制范围:-9~+40℃,控温精度1℃;

▲8、安全性能:自动锁盖和内锁装置、转头自动识别、不平衡保护、状态自诊断、多种电路保护;

9、噪音:≤55dB。

7

水浴锅

一、配置

1、主机:1台.

二、技术参数

1、控温范围:RT+5~99℃;

2、恒温波动度:≤1℃;

3、定时范围:0~99min;

4、双列六孔。

8

旋涡振荡器

一、配置

1、主机:1台;

2、标准垫片:1个。

二、技术参数

1、转速:0~3000rpm;

2、振荡模式:连续振荡、点振荡;

3、内置安全控制,监测过载;

4、CE认证。

9

核酸电泳仪

一、配置

1、主机:1台;

2、小型水平电泳槽:1套,大型水平电泳槽:1套。

二、技术参数

1、电源参数

1.1 输出类型:恒压、恒流、恒功率输出(连续可调);

1.2 输出范围:5~300V、1~400mA、1~120W;

1.3 分辨率:电压(1V)、电流(1mA)、功率(1W);

1.4 定时范围:1分钟~99小时59分钟;

1.5 显示:带背光的LCD液晶屏(128×64像素);

1.6 输出插孔:4(组)。

2、小型水平电泳槽参数

2.1凝胶面积(W×L): 75-80×95-105(mm);

2.2样品通量:(1.0mm厚)10、15齿;(2.0mm厚)10、15齿;

2.3缓冲液容积:0~400(ml);

3、大型水平电泳槽参数

3.1凝胶面积(W×L): 140-145×140-145、140-145×70-75、70-75×70-75(mm);

3.2样品通量:(1.5mm厚)2、3齿;(1.0mm厚)6、8、13、14、19、29齿;

3.3缓冲液容积:0~900(ml)。

10

恒温干燥箱

一、配置

1、主机:1台;

2、真空泵:1台。

二、技术参数

1、钢化,双层安全玻璃内门;

2、工作室采用304不锈钢材质;

3、微电脑温度数显控制器,控温精度可靠;

4、箱体加热方式;

5、控温范围:RT+10~200℃;

6、温度波动度:≤1.0℃;

7、温度均匀度:5℃;

8、定时范围:1~9999min;

9、极限真空度:≤100Pa;

10、体积:≥20L。

11

病理组织切片机

一、配置

1、主机:1台,标准配置。

二、技术参数

▲1、切片厚度范围:0~60μm;

0~2μm,增量0.5μm;

2~10μm,增量1μm;

10~20μm,增量2μm;

20~60μm,增量5μm。

2、修片厚度:0~60μm;

3、切片精度:±5%;

▲4、切片调节最小分度值:0.5~1μm;

5、最大样本尺寸:40~55×65~70(mm);

▲6、样本水平移位:25~28mm,样本垂直移位:50~52mm;

▲7、刀架基座移动最大值:60mm,刀架左右移动最大值:23mm;

8、样本调节方向:水平8°垂直8°360°旋转;

9、样本回位:0~30(mm);

10、可使用标准切片钢刀或一次性刀片均可获得理想的切片;

11、样品夹可在三维轴上任意锁定;

12、右侧操作手轮可任意锁定;

13、刀架基体可纵向、横向移动,无需用手指接触切片刀;

14、N型钢刀架和E型一次性刀片用刀架;

15、刀架配有护刀杆;

16、刀架左右移动有效使用刀片刃口(分三个部位切片);

17、手轮平衡精细调节系统,在任意位置锁定,保证切片过程的安全,定位自如;

18、密封箱形罩无需拆卸;

19、拆卸方便的大容量废物槽。

12

凝胶成像系统

一、配置

1、主机:1台。

二、技术参数

1、CCD摄像机

1.1 灰度值:12bit;

1.2 像素值:1360×1040,140万以上像素;

1.3 动态范围:>3.4OD;

1.4 灵敏度:10pg DNA;

▲1.5 专业的CCD相机,具备像素点缺陷校正技术;

1.6 全自动F1.2,6倍光学变焦镜头,焦距8~48mm可调。

2、暗箱

2.1暗箱具备电脑显示,触控操作;

2.2 广角发射滤光片技术;

▲2.3紫外透射波长≥300nm,全自动进出样品台;

▲2.4 两侧落射LED蓝光光源,能量0-100%可调;

2.5 两侧落射LED白光光源,能量0-100%可调;

2.6 触控开关;

2.7 带有呼吸灯效果,可根据仪器不同状态自动切换;

2.8 紫外白光转换板。

3、软件

3.1 软件用于图像获取,软件可安装至个人电脑,进行图像分析;

3.2 拍照软件自动保存图片原始数据,不可修改且可再次导出其他格式文件;

3.3 分析软件具有三步式泳道及条带分析可以快速计算蛋白质和核酸的分子量及质量;

3.4 分析软件可手动或自动定义特殊感兴趣区域,并进行测量或计数分析;

3.5 设备自动保存使用记录及使用状态,符合GLP规范。

★3.2凡超出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响应,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四、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海南省儋州市)。

五、设备一般要求

5.1 所有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生产国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5.2 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5.3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

5.4 所有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5.5 所投的产品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产品。

六、包装与运输

6.1 备件与设备应分开包装,并且这些箱盒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件应加上标签。

6.2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或等同的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志,能保证多次搬运和装卸,并安全可靠的抵达目的地。

七、验收

7.1 到货检验

7.1.1 买卖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到货进行表面(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等)检验。

7.1.2 当货物运抵买方的现场后发现有缺陷或与合同不符,卖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7.1.3 到货检验仅仅属于预防性检验,设备是否合格应以最后整体验收的结论为准。

7.2 整体验收

7.2.1 整体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总项目的总体调试、验收的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人监督成交供应商对所有采购的产品进行相应的联机测试和性能测试,然后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对整个项目总体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在设备正常运行15天后,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7.2.2 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及使用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调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7.2.3 设备通电测试应单台进行,所有设备通电自检正常后,才能进行验收使用。

7.2.4 验收不能通过的,卖方应负责及时整改或更换。若整改后,设备仍未能达标的,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更换,整改及更换超过20日的,按每日该设备价格2‰支付违约金,超过60日的,采购人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7.2.5 成交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 供应商和相应的设备制造商必须对以下各款做出承诺。

8.2 供应商应确保其所供设备的完整性,包括合同文件遗漏的一切事项,只要这些事项可以确定为是保证货物整体的安全、稳定、可靠所必须的,都应该被认为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8.3 响应时,应提交拟提供的货物的产品介绍以及有关测试、试验、检测报告等(有需要的)。

8.4 ★本项目的质保期最低为 24个月,具体根据设备参数定,质保期从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供货商应提供12小时响应服务,提供并完成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如果有部件损坏,供货商应在三日内予以更换、维修,新更换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日起计;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质保期内供货商须提供质量“三包”服务。

8.5 在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供应商专业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供应商负责修理、并得到业主代表认可。在修理之后,供应商应将缺陷成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业主。报告一式两份。

8.6质保期满后承诺:

①以优惠价格提供零配件;

②维修费将以最优惠方式收费;

③专业维修人员可7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九、伴随服务

9.1 货物保管

货物应按品种,规格,级别分别整齐堆放在指定存放地,应有在室外堆放时防雨淋和防水淹设施。

9.2 培训

9.2.1 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9.2.2 大型仪器设备(40万元以上)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派出人员参加成交供应商组织或所代理公司举办的相关培训,并不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培训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

9.2.3培训地点和时间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十、资料提供

10.1 设备说明(包括第三方设备):

1) 设备及部件说明(含第三方部件),包括:设备的供货范围;结构、原理、详细性能特性、参数及控制接口等,电器控制原理图。

2) 设备的安装总图,安装说明,设备调试说明。

3) 设备及部件性能试验报告。

4) 设备制造质量资料及质量保证书。

5) 授权质量监督部门的各种检测报告、材料检验报告等,并列出检验内容、检验标准、测试数据、标定数据、相关计算以及最终检验结果。检验证书应以手册形式提交。

6) 装卸、运输及储放说明。

7) 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

8) 合格证,包括产品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

9) 调试及试运行报告,及在调试期间供应商的其它所有报告。

10.2中文版的设备操作维修手册(包括第三方设备和部件):

1) 所有设备的规格。

2) 所有设备的调试手册,操作方法及程序。

3) 维护保养,包括:总的要求及安全措施;供应商建议的定期保养时间及项目;供应商的设备系列号、地址及服务联系电话。

4) 维修,包括:设备和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建议的紧急安全程序;国内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与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维修项目及方法;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维修图册及有关资料。

5) 安全技术。

10.3.技术人员培训手册及培训所需的所有资料。

10.4.本标书要求的其它资料

十一、付款方式

11.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采购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50%的预付货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及退还扣除质保金后的履约保证金。

11.2当成交供应商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1)国产设备、不免税自用进口设备: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当地国家、地方税务机关监制,并套印当地国家、地方税务机关印章的相关人民币正式发票(国内人民币发票);

(2)免税自用进口设备:成交供应商按(A)提供发票,而且提供的发票上购买方必须是采购人单位名称,连同报关单复印件作报销凭证和验收单据。

A.全额境外原始发票,汇率以签合同日为准;

B.全额国内发票,可以是免税或非免税的发票;

11.3货物连续安全运行至质保期满后,采购人返还质量保证金;

11.4办理上述款项付款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1.5 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政府财政项目并由国库直接支付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申请支付手续。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1. 磋商小组

1.1本次磋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

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先商务技术条件后价格的磋商,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磋商小组也可视实际情况确定磋商轮次(报价最多不超过3轮),并提交评审报告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3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 评审程序

3.1确定磋商次序

按照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磋商的先后顺序。

3.2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

3.3资格、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是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资格及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评审细则详见“附表一: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对资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有关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4磋商

3.4.1磋商文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磋商小组集中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磋商的内容主要是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等。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填写《磋商纪要》,在该文件上注明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磋商纪要》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3.4.2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1)书面通知变更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由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与接受磋商文件变更的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磋商的内容主要是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等。不接受磋商文件变更的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指磋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磋商纪要》,在该文件上注明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并提交)。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纪要》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若供应商未按《磋商纪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响应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5公布最终报价

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现场公布。

3.6最终方案评审

3.6.1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先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详见附表一)

· 技术评审表(详见附表二)

· 商务评审表(详见附表三)

· 价格评审

3.6.2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技术、商务、价格部分分值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合计

权重

55%

15%

30%

100%

分值

55分

15分

30分

100分

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1)技术、商务评分

磋商小组分别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详细对比其技术、商务方案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技术、商务评审表的相应项各自记名打分。

(2)技术商务得分统计

将所有磋商小组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技术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

将所有磋商小组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

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乘于对应权重得出商务技术得分。

(3)价格核准和评分

A. 价格的核准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 (若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0%(含)以下),供应商应能作出合理说明)。如果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磋商小组先对入围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复核,审查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最后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B. 政策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0. 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0.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的a)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b)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c)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a)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的a)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b)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5.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3%的价格扣除。

C. 价格评分

磋商小组对入围的供应商的最后价格进行修正及价格扣除得出评审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最后报价(指修正后的价格,下同)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 价格权值X 100(精确到0.01)。

4.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

5.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向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附表一: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C11026 日期:2019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内容

1

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

2

是否满足项目的交货期要求

3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4

是否按规定提交足够磋商保证金

5

报价有效期是否为90天

6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7

最后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各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8

是否没有被磋商小组认定为低于企业成本竞标

9

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

10

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结论

注:1、每一项符合要求的打“○”,对不符合要求的打“×”,并在结论栏中简要说明原因。出现一个“×”的结论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结论栏中填写“是”表示该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表示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汇总结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附表二:技术评审表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C11026 日期:2019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1

带“▲”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程度

30分

优于磋商文件要求:30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2分;

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4分;

较多不满足的得6分。

注:国产仪器设备单台件报价超过3万元人民币的、进口仪器设备单台件报价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提供由制造商或总代理声明确认(盖章)的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和详细技术参数的原版彩页图片资料,如描述的文字与彩页不一致,则以彩页中的性能说明、技术参数为准,如不能提供则不能视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

其它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程度

20分

优于磋商文件要求:20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5分;

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0分;

较多不满足的得5分。

注:国产仪器设备单台件报价超过3万元人民币的、进口仪器设备单台件报价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提供由制造商或总代理声明确认(盖章)的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和详细技术参数的原版彩页图片资料,如描述的文字与彩页不一致,则以彩页中的性能说明、技术参数为准,如不能提供则不能视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3

设备技术质量水平

5分

供应商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说明其产品技术在相关领域所处的领先地位、环保节能产品,并经磋商小组评定认可:

(1)产品技术先进,针对性强,可靠性高得5分;

(2)产品技术较先进,针对性较强,可靠性较高可得3分;

(3)产品技术较差,针对性不强,可靠性低,得1分。

小计

55分

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C11026 日期:2019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范围

1

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

3分

(1)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详尽、全面、科学、合理,得3分;

(2)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基本全面、科学性和合理性一般,得2分;

(3)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简单、科学性和合理性差,得1分。

2

设备品牌信誉、运行可靠性、稳定性、精确性及技术成熟程度等

2分

(1)设备品牌信誉佳,运行可靠性高,稳定性、精确性好,技术成熟,得2分;

(2)设备品牌信誉较好,运行可靠性较高,稳定性、精确性较好,技术较成熟,得1分;

(3)其他情况得0分。

3

售后服务承诺

5分

承诺提供免费质保期24个月的:3分;

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的:2分。

4

同类项目情况

3分

自2016年以来,供应商完成的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请附上相关合同(合同含有本次所投产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5

财务状况

2分

根据供应商2017年度、2018年度的经营状况(是否盈利)连续两年盈利:2分;其中一年盈利:1分;无盈利:0分。

注:须提供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否则无效。如上述年份供应商未成立则视为盈利。

合计

15分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注:以下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双方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l)“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