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methaphan Camsylate - Law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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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藥典第七版 1922 環氧化物,經與碳酸鈉混煉煅燒復經酸性之矽 藻土。層析管溫度以程序設定如下:開始溫度 115˚,自注入開始起維持十三分鐘,然後以每分 25˚ 之上昇速度昇至 220˚,維持二十分鐘。注 入口及檢測器分別維持 200˚ 250˚。用氦為攜 行氣體,流速每分鐘約 20mL。(標準品溶液及檢 品溶液臨注入前應維持液態,並再予以混勻。) 取標準品溶液及配製標準品溶液所用每 mL 含胺 甲醯乙酯約 50μg 之甲醇溶液按下述測定法層析 之,以確定可憑其滯留時間鑑認胺甲醯乙酯之 波峯。標準品重複注入之相對標準差不得大於 5.0%,一般情形下,胺甲醯乙酯之滯留時間為 約四分鐘。 測定法取檢品溶液及標準品溶液等量(約 2μL )分別注入層析裝置層析之,記錄其層析圖 譜,測計胺甲醯乙酯之波峯值。按下列公式計算 所取檢品中含胺甲醯乙酯之 ppm 數: C (r U / r S ) C:標準品溶液含胺甲醯乙酯之 ppm 數。 r U r S :分別為檢品溶液及標準品溶液中胺甲醯 乙酯及三甲雙酮波峯值之比值。 含量測定: 內部標準品溶液1- 癸醇約 2.5g,精確稱定,置 500-mL 容量瓶中,加無水乙醇至容量,混勻。 標準品溶液取本品對照標準品適量,溶於內部標 準品溶液,使成每 mL 10mg 之溶液。 檢品溶液取本品約 500mg,精確稱定,置 50-mL 容量瓶中,加內部標準品溶液至容量,混勻。 層析裝置氣相層析裝置,具火焰離子檢測器, 通常具 75-cm×3-mm (外徑)不鏽鋼層析管,充填 粒徑 100120 篩目,具芳香族-O -N 基之苯乙 烯二乙烯苯聚合物,每公克最少表面積為 400600cm 2 ,平均微孔直徑為 0.0076μm,用氦為攜行 氣體,流速每分鐘約 45mL,注入口及檢測器溫度 220˚,層析管溫度 210˚,檢測器所用氫,每分 鐘流速 45mL,空氣則為每分鐘 350mL,於此條件 下,三甲雙酮及 1- 癸醇之滯留時間約各為六分鐘 及二十五分鐘,而適當之層析,三甲雙酮及 1- 醇波峯間之分離率 R 不得小於 7.0測定法取檢品溶液及標準品溶液等量(約 2μL ), 分別注入層析裝置層析之,記錄其層析圖譜,測計 各主波峯值。按下列公式計算所取檢品含 C 6 H 9 NO 3 mg 數: 50C (R U / R S ) C:標準品溶液每 mL 所含本品對照標準品之 mg 數。 R U R S :分別為檢品溶液及標準品溶液主成分 與內部標準品波峯值之比值。 法:本品應置於緊密容器內冷藏之。 用途分類:抗痙攣藥。 樟腦磺酸屈美沙芬 Trimethaphan Camsylate C 32 H 40 N 2 O 5 S 2 分子量:596.81 本品所含 C 32 H 40 N 2 O 5 S 2 之量,按乾品計算應為 99.0101.5%性  狀: 一般性狀本品為白色結晶或白色結晶性粉末, 無臭或僅有微臭。 溶解度本品易溶於水,乙醇及氯仿,不溶於乙 醚。 熔融溫度本品之熔融溫度為 230235˚,並分 解(通則 1002 )。 比旋光度本品溶於水所成每 10mL 40mg 溶液,按旋光度測定法(通則 1007 )測定之,其比 旋光度應為 + 20˚+23˚鑑  別: 取經 80˚ 五氧化二磷真空乾燥四小時之本品所作氯 仿溶液(1 20 )按照紅外光吸光度測定法(通則 1008 )溶液法測定之,其吸收圖譜,與本品對照標 準品(注意使用前置五氧化二磷乾燥器內於 80˚ 真空乾燥四小時),以同法測得者,僅於相同波長 處呈最大吸收。 本品溶液(1 2000 )按 照 紫 外 光 吸 光 度 測 定 法 (通則 1008 )測定之,與本品對照標準品按同法配 製之溶液,於相同波長處呈最大及最小吸收,且二 者於波長 257nm 附近呈最大吸收處測得之吸收係 數差,以乾品計算,不得超過 3.0%雜質檢查及其他規定: 乾燥減重本品置五氧化二磷乾燥器中於 80˚ 真空乾燥四小時,減失重量不得超過 0.1% (通則 3001 )。 熾灼殘渣本品熾灼後,遺留殘渣不得超過 0.1% (通則 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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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藥 典 第 七 版

1922

環氧化物,經與碳酸鈉混煉煅燒復經酸性之矽

藻土。層析管溫度以程序設定如下:開始溫度

115˚,自注入開始起維持十三分鐘,然後以每分

鐘 25˚之上昇速度昇至 220˚,維持二十分鐘。注

入口及檢測器分別維持 200˚及 250˚。用氦為攜

行氣體,流速每分鐘約 20mL。(標準品溶液及檢

品溶液臨注入前應維持液態,並再予以混勻。)

取標準品溶液及配製標準品溶液所用每 mL 含胺

甲醯乙酯約 50µg 之甲醇溶液按下述測定法層析

之,以確定可憑其滯留時間鑑認胺甲醯乙酯之

波峯。標準品重複注入之相對標準差不得大於

5.0%,一般情形下,胺甲醯乙酯之滯留時間為

約四分鐘。

測定法—取檢品溶液及標準品溶液等量(約

2µL)分別注入層析裝置層析之,記錄其層析圖

譜,測計胺甲醯乙酯之波峯值。按下列公式計算

所取檢品中含胺甲醯乙酯之 ppm 數:

C (rU / rS)C:標準品溶液含胺甲醯乙酯之 ppm 數。

rU 及 rS:分別為檢品溶液及標準品溶液中胺甲醯

乙酯及三甲雙酮波峯值之比值。

含量測定:

內部標準品溶液—取 1-癸醇約 2.5g,精確稱定,置

500-mL 容量瓶中,加無水乙醇至容量,混勻。

標準品溶液—取本品對照標準品適量,溶於內部標

準品溶液,使成每 mL 含 10mg 之溶液。

檢品溶液—取本品約 500mg,精確稱定,置 50-mL容量瓶中,加內部標準品溶液至容量,混勻。

層析裝置—氣相層析裝置,具火焰離子檢測器,

通常具 75-cm×3-mm(外徑)不鏽鋼層析管,充填

粒徑 100~120 篩目,具芳香族-O 及-N 基之苯乙

烯二乙烯苯聚合物,每公克最少表面積為 400~600cm2

,平均微孔直徑為 0.0076µm,用氦為攜行

氣體,流速每分鐘約 45mL,注入口及檢測器溫度

為 220˚,層析管溫度 210˚,檢測器所用氫,每分

鐘流速 45mL,空氣則為每分鐘 350mL,於此條件

下,三甲雙酮及 1-癸醇之滯留時間約各為六分鐘

及二十五分鐘,而適當之層析,三甲雙酮及 1-癸醇波峯間之分離率 R 不得小於 7.0。

測定法—取檢品溶液及標準品溶液等量(約 2µL),分別注入層析裝置層析之,記錄其層析圖譜,測計

各主波峯值。按下列公式計算所取檢品含 C6H9NO3

之 mg 數:

50C (RU / RS)C:標準品溶液每 mL 所含本品對照標準品之

mg 數。

RU 及 RS:分別為檢品溶液及標準品溶液主成分

與內部標準品波峯值之比值。

貯 藏 法:本品應置於緊密容器內冷藏之。

用途分類:抗痙攣藥。

樟腦磺酸屈美沙芬

Trimethaphan Camsylate

C32H40N2O5S2 分子量:596.81本品所含 C32H40N2O5S2 之量,按乾品計算應為

99.0~101.5%。

性  狀:

⑴一般性狀—本品為白色結晶或白色結晶性粉末,

無臭或僅有微臭。

⑵溶解度—本品易溶於水,乙醇及氯仿,不溶於乙

醚。

⑶熔融溫度—本品之熔融溫度為 230~235˚,並分

解(通則 1002)。⑷比旋光度—本品溶於水所成每 10mL 含 40mg 之

溶液,按旋光度測定法(通則 1007)測定之,其比

旋光度應為 +20˚~+23˚。鑑  別:

⑴取經 80˚五氧化二磷真空乾燥四小時之本品所作氯

仿溶液(1→20)按照紅外光吸光度測定法(通則

1008)溶液法測定之,其吸收圖譜,與本品對照標

準品(注意─使用前置五氧化二磷乾燥器內於 80˚真空乾燥四小時),以同法測得者,僅於相同波長

處呈最大吸收。

⑵本品溶液(1→2000)按照紫外光吸光度測定法

(通則 1008)測定之,與本品對照標準品按同法配

製之溶液,於相同波長處呈最大及最小吸收,且二

者於波長 257nm 附近呈最大吸收處測得之吸收係

數差,以乾品計算,不得超過 3.0%。

雜質檢查及其他規定:

⑴乾燥減重—本品置五氧化二磷乾燥器中於 80˚真空乾燥四小時,減失重量不得超過 0.1%(通則

3001)。⑵熾灼殘渣—本品熾灼後,遺留殘渣不得超過

0.1%(通則 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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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藥 典 第 七 版

1923

⑶硒—取本品 100mg 與氧化鎂 100mg 混合後,按

硒檢查法(通則 3020)檢查之。其所含硒之限量為

30ppm。

⑷溶液澄明度—本品溶液(1→10)應澄明無色。

含量測定:取 本 品 約 1g, 精 確 稱 定, 溶 於 乙 酐

100mL 中,用 0.1N 過氯酸滴定,用電位差法測定

其終點。每 mL 之 0.1N 過氯酸相當於 59.68mg 之

C32H40N2O5S2。

貯 藏 法:本品應置於緊密容器內冷藏之。

用途分類:降血壓藥。

樟腦磺酸屈美沙芬注射液

Trimethaphan Camsylate Injection

本品係樟腦磺酸屈美沙芬溶於注射用水製成之一

種滅菌溶液。

本品所含 C32H40N2O5S2 應為標誌含量之 93.0~107.0%。

鑑  別:取相當於樟腦磺酸屈美沙芬約 150mg 之本

品溶液,加三硝基酚冷飽和溶液 10mL,混合均勻,

使冷至三硝基酚鹽結晶析出。濾取沈澱於一漏斗中,

用每次 10mL 乙醚洗滌數次,於 80˚乾燥之。此三硝

基酚鹽應於 138~140˚熔融(注意─三硝基酚鹽具爆

炸性)。

一般檢查及其他規定:

⑴熱原試驗—用氯化鈉注射液稀釋本品至每 mL 含

樟腦磺酸屈美沙芬 5mg 之濃度,應符合熱原試驗

之規定(通則 7002)。試驗用量為 1mL/Kg 體重。

⑵ pH 值—本品之 pH 值為 4.9~5.6。⑶一般規定—本品應符合注射劑之一般規定(通則

4025)。含量測定:

⑴磷酸鹽溶液—取磷酸二氫鈉 152g 及無水磷酸二

氫鈉 27g,溶於水使成 1000mL,必要時調整 pH值至 5.31±0.1。

⑵溴甲酚綠溶液—溴甲酚綠鈉鹽 250mg,溶於磷酸

鹽溶液 250mL 中。

⑶標準品溶液—取樟腦磺酸屈美沙芬對照標準品

(注意─使用前置五氧化二磷乾燥器中,於 80˚真空乾燥四小時)適量,精確稱定,溶於水中,次第

定量稀釋成每 mL 含 100µg 之溶液。

⑷檢品溶液—精確量取相當於樟腦磺酸屈美沙芬

約 100mg 之本品溶液,用水稀釋至 1000.0mL,混

勻。

⑸測定法—取檢品溶液及標準品溶液各 10mL,分

置預貯水 10mL 之 125-mL 分液漏斗中。各加磷酸

鹽溶液 25mL 及溴甲酚綠溶液 5mL,並各用每次

氯仿 25mL 抽提二次。收集氯仿抽提液,分置於二

100-mL 容量瓶中,分別加氯仿至 100mL,混勻。

用適當分光光度計及 1-cm 貯液管,於波長 420nm處,以氯仿為空白對照液,分別測定檢品溶液及標

準品溶液氯仿抽提液之吸光度。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檢品所含 C32H40N2O5S2 之 mg 數:

C (AU / AS)C:標準品溶液每 mL 所含樟腦磺酸屈美沙芬對

照標準品之 mg 數。

AU:檢品溶液抽提液之吸光度。

AS:標準品溶液抽提液之吸光度。

貯 藏 法:本品應用單劑量或多劑量容器,置於冰箱,

但不冰凍貯之。

標誌:本品標誌應註明使用前應適當稀釋。

用途分類:見樟腦磺酸屈美沙芬。

曲美普林

Trimethoprim

H2N

N

N

OCH3

H3CO

H3CO

NH2

C14H18N4O3 分子量:290.32本品所含 C14H18N4O3,按乾品計算,應為 98.5~

101.0%。

性  狀:

⑴一般性狀—本品為白色至乳白色結晶,或結晶性

粉末,無臭。

⑵溶解度—極微溶於水,溶於苯甲醇,難溶於氯仿

及甲醇,微溶於乙醇及丙酮,殆不溶於乙醚及四氯

化碳。

⑶熔融範圍—本品之熔融溫度為 199~203˚。鑑  別:

⑴本品經 105˚真空乾燥四小時,溶於氯仿之溶液(1→100),其紅外光吸收光譜與本品對照標準品(注

意─使用前於 105˚真空乾燥四小時),以同法測得

者,僅於相同波長處呈最大吸收。

⑵取本品約 100mg,精確稱定,置 100-mL 容量瓶

中,加乙醇 25mL 溶解後,用氫氧化鈉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