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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海韵小区弱电工程招标文件

海韵小区弱电工程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HBXJCZ2019GCZB019

招 标 人: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 评标办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韵小区弱电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海韵小区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名称:海韵小区弱电工程招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渤海新区港城区;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2.8质量标准:合格;

2.9工期:施工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全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 日9:00至2019年9月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图纸等资料,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4.2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查看。

4.3开标现场支付工本费,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4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察;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月 日9时30分,地点为: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第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17-7969053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苑女士 张女士

电话:0317-8698985 133730733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海韵小区弱电工程招标

2

1.1 

标段划分

3

1.1 

建设地点

渤海新区港城区

4

1.1 

工程内容

本工程施工

5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

1.1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 合格 标准

7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8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

10

4.1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全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11

4.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

5.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安排

13

13.1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14

15.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16.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只允许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开标时须出具保函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相关开户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及印章清晰可鉴别。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中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

16

17.1 

投标文件 份数

商务标(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技术标一份识别本,五份暗标本;

电子版一份,载体为U盘。

注:

1.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中含有商务报价软件版及excel

版,投标函及技术标Word文档,封皮可不签章)在开标时

进行开启。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包括开标现场当场不能读取或所包含内容不全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投标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3.电子版投标文件注明投标人名称,单独装入一袋中,单独递交,密封袋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7

20.1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时间:2019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8

24.1 

开标

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时间:2019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9

32.4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

2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渤海新区

电 话:0317-7969053

联系人:王女士

21

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名 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电 话:0317-8698985 13373073357

联系人:苑红英 张倩玉

邮 编:06100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22

重点说明:

1.如果开标时投标人超过11家的,随机抽取11家进入开标评标程序;不足11家的,直接进入开标评标程序。

2.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规定“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管理规定的要求,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当其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已在其他项目中标的投标单位,如仍用同一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如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所有变更手续日期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有投诉质疑并经查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及其他所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公章应为法定备案公章,如因未备案引起质疑投诉或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投标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市场主体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修改更新,可以采取现场核验或在线核验的方式提交修改信息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因未及时变更导致报名信息与开标实际企业信息不一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一个合格的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并已落实,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7.2 招标文件的下载要求

7.2.1投标申请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7.2.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本项目如有澄清、补遗、答疑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进行,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查看。

8.2投标人的疑问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8.3以上资料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随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查看,如有投标人未及时登录平台系统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补遗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

9.4 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投标人须自行下载获取。

9.5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 招标代理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投标人要随时自行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版三部分组成。其中技术部分为暗标,暗标本内容中不得出现能体现投标人身份的任何信息,不得做任何特殊识别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2.2 授权委托书;

11.2.3 投标函;

11.2.4 投标函附录;

11.2.5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 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6 投标保证金相关证件;

11.2.7 承诺书;

11.2.8 其他资料。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项目总价表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估价表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计日工表

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总价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

材料、机械、设备增值税计算表

工程量清单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和格式填写并盖章。

注:依据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T150-2013)的要求编制,填写。投标报价中的税金、规费按照现行河北省、沧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执行,并如实填报。未按现行河北省、沧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计取税金、规费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

11.4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

(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3)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施工材料进场计划;

(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6)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计划;

(7)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计划;

(8)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等;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11.5 投标文件电子版。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13.3.1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水、电费用,结算时施工水、电费不再进行调整。

13.3.2投标报价须已经包括冬雨季施工费用,不再增加任何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用。

13.3.3本工程处于主楼施工期间,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考虑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包括政策性文件的响应及落实)外的其他因素后自行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未包括项目也可自行添加(如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所投入费用、为满足施工需要应考虑的其他相关费用等)并报价,如未报价则视为投标人已将此项费用含在其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清单中。

13.3.4目前主楼正在施工阶段,本工程存在与主楼施工交叉作业。投标单位须自行勘察现场,做好各项施工计划(安全、质量、进度等),并按国家、地方政策及发包方、监理要求落实好安全措施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不再增加费用。

13.3.5开标前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考虑现场临时设施、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文明措施、用水用电、脚手架使用、电梯使用、竣工资料整理、交叉施工对总包的影响、场地清理、现场管理、总包服务费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3.3参照规范、施工工艺及现场监理要求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8.4.2条规定,所有工程试验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总价中,该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13.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措施、用水用电、脚手架使用、竣工资料整理、场地清理、现场管理、竣工后现场保洁等费用。

13.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不得更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并应以规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调整)为基础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3.4.1除非招标人特殊说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但提供的招标施工图中有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目报价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4.2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且招标施工图纸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及变更的工程量,如在施工中发生时,结算时价款调整执行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13.4.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且招标施工图纸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及变更的工程量,如在施工中发生时,结算时按施工合同约定方式调整。

13.4.4 措施费用的相关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未包括项目可自行添加并根据经验及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后报价;如未报价则视为投标人已将此项费用含在其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清单中,不再调整。(如:若有雨季抽水、开挖时保证临近建筑物而采取的支护费用自行考虑,不再增加)

13.4.5 本项目的水电接口位置位于场区附近,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施工现场内的水电接入,投标人投标时自主考虑水电、通讯费用,结算不再进行调整。

13.5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规费、税金、措施费、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合同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13.6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及工期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渤海新区周边环境,自行考虑政策性因素造成的工期影响(如一级、二级响应、特殊天气影响等因素),总工期不予顺延。

13.7 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

13.8 投标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

13.8.1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13.8.2 工程情况及说明;

13.8.3 施工现场条件情况;

13.8.4 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

13.8.5现行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及本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的文件;

13.8.6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现行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投标人应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3.8.7施工图纸;

13.8.8材料价格以沧州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发布的 《沧州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与信息》(2019年第3期6月份)渤海新区价格及市场行情为基期价格。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通过交易系统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16.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串通投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暗标本除外)。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明标(或识别本)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本招标文件标明签章处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再参与任何评审,其报价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17.4 商务标书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技术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

17.5商务部分中“工程名称”按工程量清单给定名称,投标函部分及技术部分等注明“项目名称”处按招标文件给定项目名称。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

18.1.1 全部文件须打印。

18.1.2 投标文件分三部分:商务标(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技术标书及电子版文件。

18.1.3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装订,各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注明“商务标”字样。商务标书用统一的封面格式,采用A4纸打印。密封袋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密封袋作为明标。

18.1.4 技术部分一式六份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统称技术标书。其中五份技术标书,须密封在不带任何标记的无字牛皮纸中(不能带有文字、字条、封条、胶带及白纸等),作为暗标。另一密封袋及所含的技术标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密封袋所含技术标书作为暗标的识别本 。

电子版投标文件注明投标人名称,单独装入一袋中,单独递交。

18.1.5 技术标书暗标本排版、打印格式要求:

18.1.5.1统一的封面、封底格式,即采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且不带任何字迹和标识。

18.1.5.2文本一律采用A4规格(图表除外)的白色纸张,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

18.1.5.3表格和图表一律采用电脑绘制,白色纸张打印,不宜缩小的图幅均应折成A4规格。

18.1.5.4暗标本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

18.1.5.5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暗标本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标识,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定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18.1.5.6不得出现彩色内容。

18.1.6技术标书的识别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独密封后作为暗标的识别本。识别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定后,技术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有效投标报价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18.1.7.所有投标文件均须左侧胶装。

18.2 投标人须将所有明标投标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3 密封袋封面(包括商务标、技术标识别本)应按以下格式填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启。

(必须注明“商务标”或“技术标识别本”字样。)

18.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启的责任。

18.5投标人如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志的均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定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报价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重新回答确认,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要求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要求的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4.开标

24.1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应持相应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投标截止时,如果本项目投标人不足11家(含)的,直接进入开标及以下评标程序。如果本项目投标人超过11家,则由投标人按照签到顺序自行抽取编号,放入抽号器中,再由招标人代表从中依次随机抽取前11名投标人,进入开标及以下评标程序;未抽中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再进入下面开标评标程序。

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及24.3.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 开标程序:

24.3.1开标在有关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人主持;

24.3.2投标人须手持并交验以下证件:

(1)投标人只允许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出具保函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相关开户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

以上证件必须手持,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保证金不予退回)。

24.3.3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4.3.4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随后根据抽取的评标办法再随机抽取相关评标数值;

24.3.5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3.6唱标完毕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核验其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出现电子版投标文件所含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由工作人员记录并在评标阶段提交至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商务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24.4 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

25.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条的要求装订和标记的;

25.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5.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居民身份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的;

25.1.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出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的委托书原件的;

25.1.5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与其授权委托书不符的;

25.1.6 法定代表人证明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或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25.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25.1.8 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5.1.9 未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投标文件电子版的;

25.1.10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签字的;

25.1.11投标文件中出现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他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情况的。

25.2招标代理人将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下一步评审、比较。

(六) 评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资格审查

如投标人的资格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在评标前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投标人未达到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 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4.3.2条及2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0.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4 如果投标文件暗标本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但其有效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30.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所含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中的不同,为无效报价。

30.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对各投标人所报税金进行评审。未按现行相关规定计取税金的投标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商务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1.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或否决其投标,其商务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

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

32.7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标明排序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4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3.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2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6.1中标公示截止日后30日历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以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开具。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本项目工期,当出现工程延期的情况,应提供新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视工程延期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开具。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履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格证书由建设单位暂存至工程竣工验收,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上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投标人不能提交相关证书或提交的证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章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一、通用条款部分

按2017《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二、专用条款说明

1.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同本招标文件关于招标工程的综合说明。

2.开、竣工时间:

按中标人投标承诺的工期签订。

3.材料供应

3.1 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供应。

3.2 用于本工程的全部建筑材料,均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或化验单,否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4.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4.1 承包方式:本工程系招标承包制,包工包料。

4.2 合同价款:即中标价。

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无预付款。承包人按监理及建设单位要求上报已完工程量。承包人施工进度如能按建设单位节点要求完成,将按照本节点内经监理审核完成工程量的70%拨付工程进度款,如不能按建设单位节点要求完成,本节点工程款在进度款拨付期间将不再拨付;下一阶段工程如按建设单位节点要求完成,将支付所完成本节点对应工程量的70%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其余部分待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计(或我公司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支付到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验收2年后全部付清。

6.工程质量

6.1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其他说明要求施工,认真遵守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评标准,接受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监理人、发包人的检查与监督,经验收达到合格交付使用。

6.2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交与发包人。

6.3 工程保修办法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文件。

7、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7.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需调整合同价格。

7.2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对超过部分工程量予以调整,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

8、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28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

若承包人存在未提交劳动合同或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均有权更换项目经理,并有权扣除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有权于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要求承包人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有权每次要求承包人承担5000元违约金,有权于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要求承包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罚款不设上限。项目经理超过7天无正当理由并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签约合同价2%的违约金,有权于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要求承包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罚款不设上限,经发包人通知2次,承包人未按要求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签约合同价2%的违约金,有权于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要求承包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罚款不设上限,经发包人通知2次,承包人未按要求更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有权于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要求承包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罚款不设上限,经发包人通知2次,承包人未按要求撤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方可离开现场,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施工管理人员超过7天无正当理由并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有权于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要求承包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罚款不设上限,出现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2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 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有权于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要求承包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罚款不设上限,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施工管理人员超过7天无正当理由并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赔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合同价款的1‰,违约罚款不设上限。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及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指导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指导价格缺位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并结合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15%时,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综合单价时应予调低,但投标综合单价调整后最低不低于其对应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综合单价时应予调高,但投标综合单价调整后最高不得高于其对应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1±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1-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变更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不适用于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1(2)条约定,两种调价方式不同时适用。

19、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基准日期的沧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指导价格。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施工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不可调价(b)如果不发生变更或没有量差变化且施工工期超过6个月的,人工、材料、机械变动在±10%以内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不变,变动超过±10%时,超过部分用差价调整相应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c)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条款中与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为准,若专用条款第11.1款中第3种方式与第2种方式约定不一致的,以第三种方式为准。

20、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包括以下几类主项的材料单价(房建/桥梁: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道路:碎石、砂、生石灰)及政策性人工费调整。

2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不再调整。

22、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无需支付违约金。

23、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历天赔付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于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要求承包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罚款不设上限。

24、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七日内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按逾期天数,每日向承包人收取50000元违约金,违约罚款不设上限

25、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7日内未进场施工的(2)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履职(3)不管任何原因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4)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及发包人要求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5)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6)现场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损失(7)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出现通用合同条款16.2.1款第(1)、(2)、(3)、(4)、(6)、(7)、(8)项情形之一或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第16.2.1款第(2)、(3)(4)、(5)、(6)项情形之一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补足责任。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第16.2.1款第(1)、(7)项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本合同所有保险由承包人负责,如承包人未能缴纳相应保险,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27、承包人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8、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落实相关主管部门(如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及省市检查巡视督导组等)的规范制度及有关要求。承包人经某主管部门检查后通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3万元 /次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于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或要求承包人以现金方式支付。

29、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预付60%,按照《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执行,须提供相应票据后方能支付,剩余40%根据工程进度分三次支付。

30、其它

30.1 本工程施工中,双方要密切配合。发包人要积极主动的为承包人提供便利条件。承包人也要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

30.2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以本招标文件为依据;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按《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第四章 技术规范

一、本工程施工规范执行国家、部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技术规范。

二、依据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的各类规范、规定与标准。三、具体施工范围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所发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附件)

各投标单位下载图纸后应仔细核对图纸,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如因图纸不全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正本(或副本)

海韵小区弱电工程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函

四、投标函附录

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六、投标保证金相关证件;

七、承诺书

八、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遵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总价,其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税前):¥  元(小写),按上述合同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图纸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施工总工期为 日历天。完成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 标准。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项目经理姓名)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支付条件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随本投标书同时递验。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四、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人工费占投标总价百分比

%

注:此表需包含投标人计算的本项目所报人工费占投标总价的百分比(人工费百分比应依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定额等相关资料自行测算并填报),并依据备注栏内容在约定内容栏中予以填报,不填报或填报不合格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表5.1

(2)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5.2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5.3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情况

表5.4

以上各表可扩展。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表5.1

(项目名称)工程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历

专业

注册或上岗证编号

注:1.中标单位项目部人员必须是招标时项目管理机构中人员,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在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进行评审,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不符合,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3.此表后根据实际情况附表中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

.(2)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5.2

(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资格级别

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业绩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中标价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5.3

(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中标价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表5.4

(项目名称)工程

  

注:

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

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作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

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六、投标保证金相关证件

后附:银行保函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相关开户证明资料)。

七、承诺书1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被查证有在建行为,将取消中标、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承 诺 书2

(投标单位名称) 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并遵循以下承诺: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

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合法分包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保证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

保证中标后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书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 诺 书3

(招标人名称) :

感谢贵司对我司的认可,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全面履约我司作出不可撤销的如下承诺:

我司已详细了解本工程的项目特征及重要性,我司承诺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进行履约。

我司具有足够的资金储备,保证在工程建设中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其他施工款项,不给建设方及政府造成负面影响。

我司承诺按投标文件人员配置管理人员到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如有变动须征得贵司同意。

我司承诺绝不违法分包、转包。若我司进行违法分包或转包的,贵司有权要求我司支付中标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我司继续承担补足责任。

我司承诺加大施工人员配置,确保按合同工期履约。

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完成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工作,如逾期未缴纳,我司自愿放弃中标,且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我司同意继续补偿。

我司承诺因其他单位占地无法协调或建设单位原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项目不再进行施工的,我司不追究建设单位任何责任, 并按建设单位要求自愿解除合同。

如无法兑现上述承诺,我司自愿承担所有责任并加倍赔偿给贵司造成的损失。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其他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开标、评标携带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2.造价咨询委托协议及造价咨询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投标报价清单文件格式依照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T150-2013)的要求编制。

正本(或副本)

海韵小区弱电工程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月 日

工程

投 标 总 价

投标人:

(单位公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投 标 总 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二、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规费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1

单项工程1合计

1.1

单项工程1工程费

1.2

单项工程1设备费及其税金

2

单项工程2合计

2.1

单项工程2工程费

2.2

单项工程2设备费及其税金

合计

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规费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1

单项工程1合计

1.1

单位工程1合计

1.2

单位工程2合计

……

2

单项工程2合计

2.1

单位工程1合计

2.2

单位工程2合计

……

合计

四、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

金额元

其中(元)

1

单位工程1合计

1.6+1.10

/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

/

1.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1.2.1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

/

1.2.2

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1.3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

/

/

/

1.4

规费

/

/

/

1.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1.1+1.2+1.3+1.4

/

/

/

1.6

税前工程造价

1.1+1.2+1.3+1.4+1.5

/

1.6.1

其中:进项税额

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

/

/

/

/

1.7

销项税额

1.6-1.6.1

/

/

/

1.8

增值税应纳税额

1.7-1.6.1

/

/

/

/

1.9

附加税费

1.8

/

/

/

1.10

税金

1.8+1.9

/

/

/

/

2

单位工程2合计

/

(同单位工程1)

……

/

合计

/

/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六、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七、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小计

2 其他总价措施项目

冬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小计

八、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额(元)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2.2

设备暂估价

2.3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总承包服务费

4

计日工

合 计

九、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暂定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十、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暂估价名称

规 格

或工程内容

单位

暂估价(元)

备注

1

材料暂估价

1.1

……

1.2

……

2

设备暂估价

2.1

……

2.2

……

3

专业工程暂估价

3.1

……

3.2

……

小计

十一、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元)

费率(%)

金额(元)

1

招标人另行发包专业工程

1.1

...工程

1.2

...工程

.....

小计

2

招标人供应材料

3

招标人供应设备

合计

十二、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

1

人工

1.1

……

1.2

……

……

……

……

小计

2

材料

2.1

……

2.2

……

……

……

小计

3

机械

3.1

……

3.2

……

……

…..

小 计

合 计

十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  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1

材料

1.1

……

1.2

……

 

小计

2

设备

2.1

……

2.2

……

小计

合计

十四、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编码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材料

1.1

 

……

1.2

 

……

 

 

小计

2

 

设备

2.1

 

……

2.2

 

……

 

 

 

 

 

小计

十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定额编号)

项目

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综合单价组成(元)

人工单价

(元/工日)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和利润

十六、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元)

综合单价组成(元)

人工单价(元/工日)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和利润

十七、总价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元)

费率

(%)

金额(元)

其中:(元)

人工单价(元/工日)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和利润

十八、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1

材料费进项税额

 

2

机械费进项税额

 

3

设备费进项税额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进项税额

5

其他以费率计算的措施费进项税额

 

6

企业管理费进项税额

 

7

暂列金额进项税额

 

8

专业工程暂估价进项税额

 

9

计日工进项税额

 

 

 

 

合计

 

十九、材料、机械、设备增值税计算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编 码

名称及型号规格

单位

数 量

除税系数

含税 价格(元)

含税价格合计(元)

除税价格(元)

除税价格合计(元)

进项税额合计(元)

销项税额合计(元)

 

 

 

 

 

 

 

 

 

 

 

 

 

 

 

 

 

 

 

 

 

 

 

 

 

 

 

 

 

 

 

 

 

 

 

 

 

 

 

 

 

 

 

 

 

 

 

 

 

 

 

 

 

 

 

 

 

 

 

 

 

 

 

 

 

 

 

 

 

 

 

 

 

 

 

 

 

 

 

 

 

 

 

 

 

 

 

 

 

 

 

 

 

 

 

 

 

 

 

 

 

 

 

 

 

 

 

 

 

 

 

 

 

 

 

 

 

 

 

 

 

 

 

 

 

 

 

 

 

 

 

 

 

 

 

 

 

 

 

 

 

 

 

 

 

 

 

 

 

 

 

 

 

 

 

 

 

 

 

 

 

 

 

 

 

 

 

 

 

 

 

 

 

 

 

 

 

 

 

 

 

 

 

 

 

 

 

 

 

 

 

 

 

 

 

 

 

 

 

 

 

 

 

 

 

 

 

 

 

 

合计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识别本)

海韵小区弱电工程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月 日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1.4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的具体要求是(根据实际情况和评标办法可调整):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如不够,可扩展。

2.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7.1

2.2 劳动力计划表 表7.2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表7.3

2.4 临时用地表 表7.4

表7.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项目名称)工程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表7.2 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名称)工程

  单位: 人

工种、级别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表7.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1.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或网络图,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表7.4临时用地表

(项目名称)工程

用途

面积(m2)

位置

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第九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组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从评标专家库内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专家的确定应符合河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专家评委的管理规定。

三、评标内容

1.资格审查;

2.符合性评审;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评审;

4.投标文件电子版审查;

5.商务报价评审;

6.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审。

四、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开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评议,评议后经评委认定为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可进入下一步评审。然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格 条 件

备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且二维码可扫描查询相关资格信息)。

正在办理年检的证件需要出示企业所在地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的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且二维码可扫描查询相关资格信息)。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内

4

项目经理的全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真实、有效、有效期内

5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有效期内

6

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有效期内

7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的2019年2月-2019年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缴费期限等

8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及基本账户相关开户证明

投标保函中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相关开户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及印章清晰可鉴别

注:如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为电子打印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确保开标后20日内验证码在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社保证明进行查询,如无法查询或查询内容与事实不符,将按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进行处理。以上原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者,以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证明中需说明原件不能提供的原因并注明与评标有关内容。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出示原件,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建设单位保留对所有投标单位证件真实性、有效性核查的权利,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情况,投标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申请人需将以上证件原件清单(原件清单须提供两份,一份用于评委核对并签字确认,一份用于投标人退还原件时签字确认,以上两份清单均由招标代理留存。清单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后附件制作)与证件原件(手持件除外)密封在档案袋内,档案袋表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资料原件袋中附带资格审查材料的清单,由评标专家核对证件数量、名称是否和清单一致。

(1)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