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OPEN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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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勞工行政 1.1 前言 1.2 我國的勞工政策 1.3 勞工行政與勞動法令 1.4 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1.5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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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勞工行政

1.1 前言

1.2 我國的勞工政策

1.3 勞工行政與勞動法令

1.4 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1.5 結語

� 工業安全與衛生

1.1 前言

落實勞工安全與衛生的管理工作,是我國政府既定的勞工政策之一。事業單位

與勞工團體組織在遵行政府所推行的勞工政令時,必須先了解我國的勞工政策,以

及政府為貫徹勞工政策而設置之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圖 1.1 為勞工行政之示意

圖。

1.2 我國的勞工政策

一個國家的勞工政策與該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發展等社會現象息息相

關。西方國家的勞工政策導源於工業革命時期歐美國家為解決當時勞工問題而訂立

的法制為基礎。由於勞工政策乃以「勞工」為主要的施政對象,因此一個國家的勞

工政策發展與該國的勞工階層的形成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我國自古即為農業國家,工業發展約晚西方國家半個世紀,因此我國在訂定勞

工政策時多參考西方國家的缺失而加以改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五三條規定:「國

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

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況,予以特

別之保護。」足見我國在訂定勞工政策的主要精神在於保護勞工的工作權益及工作

安全。

目前我國的勞工政策為「保護勞工權益、協調勞資關係、開發及調節人力、確

保就業安全,加強國際勞工聯繫合作。」

1.3 勞工行政與勞動法令

「勞工行政」所指的就是政府為貫徹勞工政策所採行之措施與政令,包括設置

掌管勞工事務之各級勞工機關以及制定保護勞工權益之法令規章等。因此,凡以勞

工或事業單位、雇主為適用對象的法令,一般通稱為「勞動法令」。如圖 1.1 所示,

與勞工息息相關之重要勞動法令有勞動基準法、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工保險條例、

勞動檢查法、就業服務法、職業訓練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工會法、

勞動契約法、職工福利金條例等;其中尤以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動檢查法、勞動基

準法及勞工保險條例為執行勞工安全衛生工作之重要法源依據。

第1章 勞工行政 �

圖1.1 勞工行政示意圖

1.4 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我國政府的行政架構目前已簡化為「中央」及「地方」之二級政府架構,因

此勞工行政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 市 ) 為各縣 ( 市 ) 政府。此外,在經濟部所管轄之加工出口區與國科會之科學工業

園區內,尚設置專屬之勞工行政管理單位。

� 工業安全與衛生

1.4.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成立於民國 76 年 8 月 1 日,主管全國勞工行政事務、擬定勞

工政策及修訂勞動法令規章等。

該會由 7 至 11 位委員組成委員會議,執行審議勞工政策、勞工行政計畫方案及

勞工法規等事項。勞工委員會內設八個處理勞工問題之業務單位,分別為「勞動條

件處」、「勞資關係處」、「勞工安全衛生處」、「勞工檢查處」、「勞工福利處」、「勞工

保險處」、「綜合規劃處」及「統計處」。此外,該會議設置「秘書室」、「政風室」、

「人事室」、「會計室」等行政單位辦理該會的一般行政事務;圖 1.2 為行政院勞工委

員會之組織系統圖。

圖1.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系統

第1章 勞工行政 �

1.4.2 臺灣地區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目前臺灣地區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可分為中央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直轄市

政府勞工局、地方縣市政府勞工局及社會局,以及在工業區內設置之管理處 ( 局 )

等四類。表 1.1 為臺灣地區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乙覽表。

表1.1 臺灣地區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乙覽表

主管機關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9樓 (02)8590-2866 (02)2514-9240

勞資關係處

勞動條件處

勞工福利處

勞工保險處

勞工安全衛生處

勞工檢查處

綜合規劃處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11-14樓 (02)2383-1699 (02)2375-7302

勞委會中部辦公室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 (04)2255-1051 (04)2252-9987

直轄市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02)2720-8889 (02)2720-6651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樓 (07)812-4651 (07)812-4783

宜蘭縣政府社會科 宜蘭市同慶街95號 (03)932-8822 (03)932-8522

台北縣政府勞工局 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 (02)2960-3456 (02)2967-1525

桃園縣政府勞工局 桃園市縣府路1號8樓 (03)332-3530 (03)336-6076

新竹縣政府社會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03)551-8101 (03)524-8420

苗栗縣政府社會局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037)357-040 (037)355-420

台中縣政府勞工局 台中縣豐原市陽明街36號 (04)2523-3484 (04)2528-5514

南投縣政府社會局 南投市中興路100號 (049)2222-106 (049)2227-978

彰化縣政府勞工局 彰化市中興路660號 (04)726-4150 (04)723-4438

雲林縣政府社會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05)532-2154 (05)535-0749

嘉義縣政府社會局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05)362-0123 (05)362-3842

台南縣政府勞工局 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 (06)632-0310 (06)632-0832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雄縣烏松鄉大埤路117號 (07)733-0823 (07)733-0865

屏東縣政府社會局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08)732-0415 (08)733-4046

台東縣政府社會局 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089)326-141 (089)334-5451

花蓮縣政府社會局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038)227-171 (038)230-840

澎湖縣政府社會局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06)927-4400 (06)926-4067

基隆市政府社會局 基隆市義一路1號 (02)2420-1122 (02)2425-8637

� 工業安全與衛生

主管機關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新竹市政府社會局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03)521-6121 (03)526-1409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台中市自由路二段53號 (04)2228-9111 (04)2229-1810

嘉義市政府社會局 嘉義市中山路199號 (05)225-4321 (05)229-2835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台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 (06)299-1111 (06)299-1764

金門縣政府社會局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082)32-5551 (082)32-0105

連江縣政府民政局 連江縣馬祖南竿鄉介壽村76號 (083)622-485 (083)622-209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

管理處高雄市楠梓區加工出口區加昌路600號 (07)361-1212~9 (07)361-4348

國科會新竹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新竹市新安路2號 (03)577-3311 (03)577-6222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台中市中港路二段80-8號 (04)2312-7733 (04)2312-7722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台南縣新市鄉南科三路3號 (06)505-1001 (06)505-0470

1.5 結語

由於時代變遷及社會環境的改變,我國的勞工政策也必須予以調整。例如臺灣

地區因傳統產業外移而使臺灣地區的勞動人口就業市場萎縮,但卻促成了服務業人

口的快速成長,因此勞委會必須對勞動基準法提出修正以便更多服務業能納入其適

用範圍,使更多民眾的勞動權益獲得保障。此外,像引進外國勞工以解決臺灣地區

基層勞動力不足的外勞政策,也必須有配合的行政法令及管理措施才不致衍生出其

他的社會問題;至於其他相關的勞動法令仍不斷由勞委會修正訂定中。

表1.1 臺灣地區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乙覽表(續)

第1章 勞工行政 �

習 題

一、選擇題

( ) 1. 我國最高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為 (1) 行政院內政部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3)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4)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 2. 勞工不遵守工作守則之處罰,是由 (1) 主管機關 (2) 雇主 (3) 法院 (4) 警察機關 處分。

( ) 3. 台北縣某一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遭受主管機關罰鍰,如雇主

不服時,可向何單位提出訴願? (1) 當地檢查機構 (2)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3) 行政院內政部 (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 4. 有機溶劑作業人員教育訓練之結業證書,應向何單位驗印? (1) 當地檢查機

構 (2) 當地主管機關 (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4) 行政院內政部。

( ) 5. 勞工行政的功能是 (1) 保護勞工權益 (2) 確保就業安全 (3) 協調勞資關係

(4) 以上皆是。

( ) 6. 高雄市勞工行政的主管單位為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2) 行政院內政部

(3)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4) 高雄縣政府社會科。

( ) 7. 台中市勞工行政的主管單位為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2) 行政院內政部

(3) 台中縣政府勞工科 (4)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 ) 8. 為保護勞工權益並充份實施各項勞工安全衛生法規,須建立的有效制度是那

一種? (1) 勞工保險 (2) 勞工行政 (3) 勞動契約 (4) 團體協約。

( ) 9. 新竹科學園區勞工行政的主管單位為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2) 新竹市政府

勞工局 (3) 新竹市政府社會局 (4) 國科會科學工業區管理局。

( ) 10. 勞工安全衛生技術士技能檢定是由那個單位核發技術士證? (1) 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 (3) 行政院勞工委

員會勞工教育學苑 (4) 內政部勞工司。

( ) 11. 目前我國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為 (1) 內政部 (2)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4) 台閩地區勞工保險局。

( ) 12. 台中市有一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經當地市政府予以罰鍰處

分,該單位如有不服,得依法向下列何機關提起訴願? (1) 當地市政府

(2) 台中市政府政風室 (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4) 行政院內政部。

( ) 13. 勞工向工會之申訴案件,由工會查證後對事業單位所提之建議改善案,事業

單位如拒絕改善,應如何處理? (1) 由勞工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實施檢查

(2) 由工會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實施檢查 (3) 檢查機構應主動辦理 (4) 由工

會提出申訴。

� 工業安全與衛生

( ) 14. 以有禮貌的行為善待顧客,作必要的說明、指導及交代勞務或貨品等稱之

為? (1) 協同 (2) 敬業 (3) 守紀 (4) 服務。

( ) 15. 有高度專業知能而缺乏工作倫理和責任感者,對企業的長久經營而言是下列

何者? (1) 正數 (2) 負數 (3) 加成作用 (4) 無關因數。

( ) 16. 服從公司職場安全所制定之規範,以維護工作安全,避免意外事件之發生,

為下列何者? (1) 敬業 (2) 協同 (3) 守紀 (4) 服務。

( ) 17.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事業單位勞工有不得洩漏業務知悉秘密之義務

(2) 勞工離職後得與原服務事業作營業競爭 (3) 雇主對勞工有照扶之義務

(4) 勞工對雇主有忠實提供勞務之義務。

( ) 18.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勞工應謀求工作知能之精進 (2) 勞工應遵守縱向的

層級分工 (3) 勞工與雇主之勞動契約結束時,業務要移交清楚 (4) 勞工對雇

主有忠實照扶之義務。

( ) 19. 零災害運動基本上是以下列何者為中心強化安全衛生管理? (1) 設備 (2) 人(3) 環境 (4) 物料。

( ) 20. 員工不兼職、完整履行勞動契約,契約結束時業務要移交清楚,契約結束

後不與原雇主作營業之競爭是謂下列何者? (1) 忠誠 (2) 誠信 (3) 敬業

(4) 守紀。

( ) 21. 公司員工如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之不法利益,或損害公司之利益,而無故洩

漏公司的營業秘密,致生損害公司的財產或利益是犯了刑法上下列何者?

(1) 竊盜罪 (2) 侵占罪 (3) 背信罪 (4) 工商秘密罪。

( ) 22. 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1) 勞工於職場上不得收受期約賄賂 (2) 樂觀及樂於與

人相處可作為評估勞工是否稱職之指標 (3) 能力勝任但不喜歡工作之勞工容

易表現敬業精神 (4) 勞工有不得洩漏職場營業秘密之義務。

( ) 23. 組織中要建立員工有良好的人際關係,首要之道在於推動下列何者? (1) 員工協助方案 (2) 員工成長方案 (3) 員工學習方案 (4) 員工激勵方案。

( ) 24. 凡具有「秘密性、商業價值性及己盡合理保密措施」的資訊,其所有人不論

是下列何者均可依營業秘密法主張權利? (1) 法人 (2) 自然人 (3) 自然人

或法人 (4) 禁治產人。

( ) 25. 一般而言,個人的成就需求和工作績效的相關性為何? (1) 正相關 (2) 負相

關 (3) 不相關 (4) 不明顯。

( ) 26. 勞資爭議在調解或仲裁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資方得以停工 (2) 勞方得罷工 (3) 勞工不得罷工 (4) 資方得解僱勞工。

二、是非題

( ) 1. 目前是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全國勞工保險之業務。

( ) 2. 科學園區及加工出口區,分別隸屬國科會及經濟部管轄,但勞工檢查業務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督導。

第1章 勞工行政 �

( ) 3. 工會宗旨為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工智能、發展生產事業、改善勞工生活。

( ) 4. 工會種類分為職業工會、產業工會、聯合工會等。

( ) 5. 勞工保險條例之保險分類為:(1) 普通事故保險;(2) 職業災害保險。

( ) 6. 保障勞工組織工會的自由,須修正團體協約法。

( ) 7.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五四條規定對童工、女工予以特別保護。

( ) 8. 改進職工福利制度,須從修正勞工保險條例著手。

( ) 9. 勞資會議的勞資代表為勞方多於資方。

( ) 10. 勞工保險的對象:凡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

事業單位之員工。

( ) 11. 目前我國勞工之保險業務,係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設中央勞工保險局辦理

之。

( ) 12. 所謂「敬業」就是把工作本身當作是一件神聖的事情,非常謹慎小心、誠懇

認真、全力以赴的去達成。

( ) 13. 依工會法之規定,同一區域、同一職業之工人,人數在三十人以上時,應依

法組織產業工會。

( ) 14. 評估員工是否稱職的指標包括守時、可信任、誠實、高工作意願及樂於與人

相處等事項。

( ) 15. 企業為求快速成長,只要員工有高度專業技能即可,不需具備工作倫理與責

任感。

( ) 16. 勞動者在職場上應能尊重和欣賞他人優於自己之能力及工作表現。

( ) 17. 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與熟練高明的工作技術,雖是完成工作必備的條件,但

若缺乏良好的工作態度,也不能保證成功。

( ) 18. 我國技能檢定及發證相關事項,係規定於就業服務法中。

( ) 19. 安全不是生產的一部分,所以它應該屬於獨立出來的工作。

( ) 20. 任何事故控制計畫,如果想贏得員工的合作與參與,必須從最高主管的認同

或展示決心開始。

( ) 21. 安全衛生管理應注意到勞工的人際關係與家庭關係等工作情緒。

( ) 22. 事業單位勞工有不得洩漏營業或製造上秘密之義務。

( ) 23. 據調查有多數的企業家或管理者認為目前企業幹部最需加強的是「專業知能」

而不是「敬業精神」。

( ) 24. 勞工不得收受期約賄賂,如因工作而生之利益亦應歸於事業單位。

三、問答題

1. 請說明勞工行政之意義。

2. 我國當前勞工行政的重點有哪些?

3. 請列出三點有關於勞工行政的功能。

4. 請列出十種與勞工有關的勞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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